陕西出台延安灾后重建意见 重建房可获3万元补助

2013年08月29日 16:12   来源:新华网   薛艳雯

  陕西省人民政府28日印发《关于支持延安市防灾救灾和灾后重建的意见》,要求全力做好受灾群众生活安置工作,有力有序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意见》要求,对因房屋倒塌或严重损毁无法回迁的群众,鼓励他们通过投亲靠友、邻里互济等方式自行安置。对无条件自行安置的,由县(区)政府统筹安排,集中安置,同时要提早谋划和安排好这部分群众的过冬生活。

  对紧急转移安置的受灾群众,每人一次性补助230元;对过渡性生活救助的受灾群众,每人每天补助10元,救助期限3个月;对因灾死亡或失踪人员,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家属发放一次性抚慰补助。要抓好受灾地区饮用水、食品、生活用品等检验检疫,科学开展消毒杀菌工作,加强疫情监测。

  另外,对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意见》要求抓紧修复重建损毁住房。灾后民房重建要与移民搬迁、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等相结合,避开洪水、滑坡等危险区域。对农村房屋因灾倒塌或严重损坏需重建的,中省和市县每户补助30000元,其中“五保户”和“三孤人员”原则上不再重建,由福利供养机构集中供养;对一般损坏房屋维修加固的,中省和市县每户补助1000元。对城镇房屋因灾倒塌或严重损坏需重建的,中省每户补助25000元,符合条件的纳入保障性住房范围;对一般损坏房屋维修加固的,中省每户补助3000元。

  同时抓紧修复受损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确保10月底前恢复基本功能。尽快组织对教育、卫生、敬老院、革命旧址等进行安全鉴定和隐患排查。要对石油管道开展全面排查,避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记者 薛艳雯)

  标签:补助重建每户环境污染无条件

(责任编辑: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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