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立法禁止"公园噪音" 禁止时段违规将受罚

2013年08月30日 06:15   来源:南海网   纪燕玲 严李俐

  关注海口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

  海口立法禁止“公园噪音”

  早6点以前晚10点以后,在公园内使用音响设备开展健身、娱乐等活动将罚款

  29日举行的海口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将对修改后的《海口市公园条例(草案)》(下简称《条例》)进行审议,早上6点前晚上10点后禁止“公园噪音”、大型犬禁止进入公园或将实施。

  禁止时段制造“公园噪音”将受罚

  《条例》公布后,金牛岭公园周边居民反映,公园里的高音喇叭声长期严重影响他们正常生活。网民“缘来是你”说,海口的公园每天早上播放音乐声音太大,影响周边住户。市民“AL51116”说,每天公园里要唱戏到晚上11点,早上5点半又开始跳舞,音乐太大声了,孩子没法早点休息,影响第二天上学。

  针对市民的反映,海口市人大法制委对《条例》进行修改,增加具体时间的规定:“每天六时以前和二十二时以后,禁止在公园内使用音响设备开展健身、娱乐等活动,经批准举办的公益性活动除外”。

  《条例》规定,在禁止的时间段内使用音响设备开展健身、娱乐等活动的,或在公园内开展健身、娱乐活动不服从公园管理机构(单位)管理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大型犬违禁入公园最高罚200

  市民一兵提出意见说,海口市

  人民公园保安巡逻少,单车电车乱

  窜。还有不少市民反映,电动自行车擅自入园、擅自摆摊经营、擅自举办活动等现象时有发生。

  修改后的《条例》增加“老、幼、病、残者专用的非机动车”可进入公园区域的内容,明确除四类车辆可入园外,其他车辆一律禁止进入公园停车场以外的区域。并规定,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进入公园停车场以外区域的,劝其驶离;拒不驶离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有市民来信说,许多人每天在白沙门公园遛狗,园内游客常受惊吓。加上狗随地大小便,不仅影响了园区的环境卫生,也增加了保洁难度。

  对此,《条例》将“禁止携带有侵害性和易传播疾病的动物进入公园”修改为“禁止携带烈性犬、大型犬等动物进入公园”。并规定,携带烈性犬、大型犬等禁止入园的动物进入公园的,责令其改正,并可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公园内禁建茶楼出入口禁摆摊

  市民蔡夫成说,红城湖公园周围环境杂乱,有烧烤园、酒家和歌舞厅等。市民王先生表示,公园应多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不要过多“商业味”。

  修改后的《条例》增加“综合公园、专类公园出入口周围五十米范围内禁止设置商业、服务业设施和摊点”的规定。还增加了“严格控制公园地下空间的商业性开发”的规定。并对公园内新建会所、高档餐厅、茶楼等作出禁止性规定。

(责任编辑: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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