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五项措施严管市政执法车 发现违规可举报

2013年09月03日 17:25   来源:重庆晨报   杜海

  昨日,市市政委出台市政执法车辆管理的五项措施,全市市政执法车辆使用统一的标识,禁止自行设计喷涂其他标识和图案。关键的是,执法车也没有“特权”,禁止以执法为由乱停车。

  统一标识 禁装警铃警灯

  “前不久,就有市民投诉,一辆挂着‘市政管理监察执法’牌子的车辆乱停,把人家的车位占了。我们一查,结果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车。”市市政委执法监督处有关负责人介绍,针对市政执法车辆违规违纪行为和社会车辆假冒市政执法车辆的情况,市市政委专门下发《通知》,明确了市政执法车辆管理五项措施。

  其中第一条就是关于市政执法车辆的标识管理,《通知》要求,全市市政执法车辆使用统一的标识,禁止自行设计喷涂其他标识和图案。禁止安装警铃、警灯等警用设备,并且禁止非市政执法车辆设置、摆放、喷涂与市政执法标识相同或者相近的标识标牌。

  市政执法车辆的喷涂分两种类,一种是市政监察,一种是城管综合执法。

  以“市政监察”为例,“市政监察”为蓝色或白色,在车辆后门或中部,采用喷涂或车身贴,配市政监察徽章和编号。

  禁停区域 执法车不得停放

  “其实冒充市政执法车辆的情况并不太多,主要是一些车主为了图停车方便。”这位负责人解释说,但就算真是市政执法车辆也不能乱停乱放。

  《通知》第二条明确规定严禁以市政执法纠违为由在禁停区域停放执法车辆。此外,《通知》第三条还对市政执法车辆的车容车貌管理进行要求,执法车辆应当保持车身整洁、无污染,保持内饰整齐、干净。

  禁入娱乐餐饮旅游景点

  《通知》对市政执法车辆的驾乘人员的管理同样有明确要求。市政执法车辆需由相对固定的拥有合法驾驶资格的执法人员驾驶。

  “执法人员在市政执法车辆内的行为,也是有要求的,严禁在车内吸烟、嬉笑、打闹或其他有损执法队伍形象的行为。”这位负责人说。《通知》也作出了规定,执政执法车辆严禁公车私用,非工作需要,执法车辆严禁出入娱乐、餐饮、旅游景点等场所。“市民如果发现市政执法车辆到了这些地方,可以拨打12319举报。”这位负责人说,如果查实,情节轻对当事人批评教育,严重的,将面临调离工作岗位等处罚。本组文/重庆晨报记者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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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执法车乱停,一查是冒充的

  市民向“市长信箱”投诉称,7月16日上午8点,渝北龙山大道龙湖紫都城的人行道上,停着一辆挡风玻璃内部挂有“重庆市政执法”的车辆。直到当天下午4点过,这辆车依旧停在人行道上。过往的行人只得从草丛中走过,车内并无工作人员。

  市市政委调查发现,此车不是市政执法车辆。市市政委在回复中表示,对于该处乱停乱放行为,开具了限期接受处理通知书。要求乱停放车辆的车主及时改正违法行为,并到市政部门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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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执法车置于阳光下

  市人大代表邓明鉴认为,市市政委的做法是把市政执法车置于阳光监督之下,是加强社会监督的举措。“让市政执法车辆的使用更加规范,更加有据可依”。

  邓明鉴说,市市政委作为“实践党的群众路线”首批市级机关,出台关于市政执法车辆使用规范的举措,对于全市各区县的市政部门带了个好头,具有深远的教育意义。同时,市市政委出台的规定也明确了执政执法车严禁公车私用。非工作需要,执法车辆严禁出入娱乐、餐饮、旅游景点等场所,这就规避了有可能产生的负面风险,强化了队伍建设。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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