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成审批被“精简”,企业办事更便捷。昨从省国资委获悉,在听取企业意见后,该委取消16项审批事项,占原审批事项的36.4%。
如何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既监管好国有资产又最大限度地发挥好国有资本的作用,是省国资委工作的重点,也是此次教育实践活动中问计于民的主要方面。在前一阶段征求意见、蹲点调研的基础上,省国资委把精简审批事项作为突出问题清理规范。
随后,该委确定精简原则:能下放到出资企业的权限尽可能下放;将部分事前审批事项改为事后备案;将部分审批事项改由股东会决定,省国资委作为股东出具相关意见;以企业在办理工商登记、开展融资等事项时,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省国资委出具相关意见。
据此,该委将关于国资监管的44项审批(备案)事项精简为28项,取消了16项,涉及企业增资扩股、追加项目投资、对外大额捐赠支出、变更出资方式和经营范围等方面。(通讯员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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