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姜锋
2011年,经中介公司介绍,南宁市多名市民在防城港一楼盘各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根据合同约定,开发商应在去年6月30日前交房。可直到今年8月5日,业主们才被通知收房。在领新房钥匙时,业主们发现新房存在不少问题。更让他们纠结的是,收房嘛,毕竟房子问题有不少;如退房,开发商称,买房中介费、按揭贷款的利息等需业主来承担。
业主:发现问题 欲退房需掏数万元
2011年4月,小飞(化名)和几个朋友经中介公司介绍,在防城港的欧景蓝湾小区各买一套商品房,合同约定去年6月30日前交房。可到了约定交房时间,开发商却迟迟没有通知业主收房。
小飞说,从去年7月开始,他们10多名购房者几次找开发商询问交房时间,开发商语焉不详。直到今年8月初,他们才接到8月5日交房的通知。
“8月7日,我们一起去收房,发现20多层的住宅电梯装好了,但没通电,我们只好爬着楼梯上楼;水电只到家门口,墙内的线路都没布好;刚刚交房,有的门就发霉了……”
细心的购房者发现,购房合同有约定,逾期交房时间超过180日,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开发商收到解除合同通知90日内,应退还全部已付款项,并赔偿已付款0.5%的违约金。
几名购房者找开发商退房,得到的答复如下:按揭贷款的解压手续由购房人办理,贷款所产生的利息由购房人承担;此外,购房者当时去售楼部买房4000多元/平方米,通过中介公司买房则是3500多元/平方米,3.3万元中介费需由购房者承担。
开发商:按合同办 物业费抵业主损失
9月3日中午,记者电话联系上欧景蓝湾小区开发商——广西信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信和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说,因为承建方迟迟没有建好房,导致该小区逾期交房。他说:“购房合同明确约定,每户有独立的水表和电表,供水管和供电管到户门口,我们按合同做了。小飞等业主收房那天电梯没电,是因为当地停电所致,可能是售楼部的工作人员没有解释清楚,现在电梯运行正常。”
“如果业主要退房,合同约定我们退还全部已付房款,但没有涉及赔偿内容。公司会按合同办事。”该工作人员说,关于逾期交房问题,如果业主接受公司提出的意见——用物业费冲抵,大家就协商解决;如果不接受,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购房者说,按规定,交付的房屋必须通过五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和监理单位)验收,“但据我们了解,该小区的房子还没有通过验收”。南国早报记者转述了业主的质疑,该工作人员说:“我在总公司上班,不了解情况。你到防城港的分公司了解这个问题吧。”
9月3日,一些业主到防城港看房子,南国早报记者辗转联系上其中几位。他们到信和公司防城港分公司询问五方验收事宜,有工作人员表示,“资料在总公司,无法提供”。
(责任编辑:王姣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