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市财政局获悉,自今年9月1日起,本市财政部门将全面停止行政事业单位因公出国用汇审批管理,对使用外汇出国的团组,只要持国家有权批准出国部门的批件,在开户银行就可根据《关于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购汇,不需再向财政部门办理申请批准用汇及核销手续,进一步简化了办事流程。
近年来,随着国家实力的不断增强,外汇紧张局面逐步消失,外汇审批职能作用开始弱化。取消因公出国用汇审批事项后,财政部门将通过预算管理手段,完善因公出国经费审核制度,严格执行因公出国经费开支标准,严控超预算、无预算出国组团。(记者岳付玉通讯员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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