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起 渝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正式收费标准执行

2013年09月06日 07:52   来源:重庆日报   

  9月5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重庆日前出台了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的正式收费标准,对相关检测的范围、周期等作出明确规定,并要求检测机构不得擅自变更检测周期,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正式收费标准于9月10日开始执行。

  市物价局规定,检测只能有具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并要严格按照市环保部门确定的简易工况法进行检测。

  检测机构按照简易工况法,开展社会化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服务,具体收费标准根据车型而定,每车次从50元到80元不等。

  对排放污染物定期环保检测不合格、经维护修理后进行复检的车辆,在同一个检测机构进行首次复检时,不再收取检测费,复检仍不合格,需再次进行检测的,按规定收费标准的50%收费。

  而对于不能采用简易工况法检测的机动车(如全时四驱机动车),采用双怠速法或自由加速法进行检测,收费标准均为20元/车次。

  物价局强调,检测机构对获得检验合格证,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新出厂车,不得强制要求继续零排气污染检测。主城CNG公交车、出租车,按照以上规定标准的50%收取检测费。

  记者 白麟

(责任编辑:西西)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