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综合报道:1月8日,锦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刘凤海为市长,丹东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石光为市长,营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葛乐夫为市长,葫芦岛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都本伟为市长。
刘凤海,男,汉族,1957年11月出生,1982年2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学士学位,高级农艺师。
1978.03-1982.02沈阳农业大学植物保护专业学生
1982.02-1985.06辽宁省植物保护站工作人员、副科长
1985.06-1990.02辽宁省农业厅办公室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1990.02-1991.03辽宁省农业厅信息中心副主任
1991.03-1992.02辽宁省农业厅信息中心副主任、辽宁省驻喀左县扶贫开发区工作队副队长
1992.02-1992.05辽宁省农业厅信息中心副主任
1992.05-1993.03辽宁省农业厅办公室副主任
1993.03-1994.03辽宁省农信开发公司总经理
1994.03-1995.03辽宁省农业厅办公室副主任
1995.03-1995.09辽宁省农业厅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厅办公室、信息中心工作)
1995.09-1997.12辽宁省农业厅办公室主任、厅信息中心主任(其间:1996.11-1998.12在中国社科院财贸和商业经济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1997.12-1998.08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处级秘书
1998.08-2001.12苏家屯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省派任职锻炼)
2001.12-2001.12中共苏家屯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代区长
2001.12-2004.09中共苏家屯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2004.09-2010.03市政府副秘书长、沈阳棋盘山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0.03-2011.11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辽宁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正厅级)
2011.11锦州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锦州市副市长、代市长。
2011年11月16日省委决定,刘凤海同志任锦州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并提名为锦州市市长候选人。
锦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11年11月17日通过了关于接受魏俊星同志辞去锦州市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任命刘凤海同志为锦州市副市长、代理市长职务。
2011年1月8日,在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刘凤海正式当选为锦州市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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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