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乐夫,男,汉族,1963年6月出生,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历任大连市财政局预算处处长,大连市财政局局长助理,大连市财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大连市地方金融管理办公室主任,辽宁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4年2月任辽宁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
2011年5月24日,营口市委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宣布辽宁省委关于营口市政府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葛乐夫同志任中共营口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并提名为营口市市长候选人。
营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1年6月22日通过了关于接受高军同志辞去营口市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任命葛乐夫同志为营口市副市长、代理市长职务。
2012.1.8当选营口市人民政府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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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