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广州综合报道:16日下午,广州军区宣布命令,任命省委副书记朱明国为广东陆军预备役高射炮兵师第一政委、第一书记。省军区政委黄善春少将向朱明国颁发了党内任职证书。
广东陆军预备役高射炮兵师前身是广东陆军预备役步兵第一师,组建于1987年7月。1998年12月调整改建为广东陆军预备役高射炮兵师。
朱明国简历
朱明国,男,黎族,1957年5月生,海南五指山人,1974年8月参加工作,197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培训部三年制培训班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副总警监警衔。
1974.08——1975.04,广东省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保亭县保城公社毛招小学教师;
1975.04——1975.11,海南保亭县保城公社路线教育工作队队员;
1975.11——1976.08,海南保亭县畅好公社保国大队党支部书记、革命委员会主任;
1976.08——1978.11,海南保亭县畅好公社党委常委兼保国大队党支部书记、革委会主任;
1978.11——1980.03,海南保亭县畅好公社党委常委兼团委书记;
1980.03——1982.08,海南保亭县畅好公社党委副书记、书记;
1982.08——1984.07,在中山大学法律系干部专修科学习;
1984.07——1984.09,中共广东省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保亭县委常委;
1984.09——1988.07,中共广东省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州直机关党委书记(其间:
1985.09—1988.07在中央党校培训部三年制培训班学习并毕业);
1988.07——1993.05,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其间:1989.04—1991.01兼省企事业工委副书记);
1993.05——1994.09,中共海南省文昌县委书记(副厅局级)、县人武部党委书记;
1994.09——1995.11,中共海南省文昌县委书记、代县长、县长(1995.02明确为正厅局级);
1995.11——1998.02,中共海南省文昌市(县级)市委书记、市长、市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其间:1995.09—1996.07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8.02——1998.04,中共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1998.04——2001.06,中共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01.06——2002.06,中共重庆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2.06——2006.11,中共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6.11——2010.07,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2010.07——2011.07,中共广东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
2010.07——2011.11,中共广东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兼任广东省社会工作委员会主任。
2011.11—— 中共广东省委副书记、兼任广东省社会工作委员会主任。
2012.04—— 兼任广东陆军预备役高炮师第一政委、第一书记
中共十七大上当选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中共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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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