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华,男,汉族,1956年10月生,甘肃镇原人,1992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12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材料加工工程专业,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
现任甘肃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1974年12月,中国有色金属总公司白银四冶井巷公司工人;1978年3月,西安交通大学工程力学系应用力学专业学习;1982年1月,化工部化工机械研究院工程师、副总工程师;1992年7月,甘肃省安全监察检测研究中心副主任兼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副所长(副处级);1993年9月,甘肃省安全监察检测研究中心副主任兼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副所长、总工程师;1995年7月,甘肃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所长、总工程师(正处级);1996年12月,甘肃省劳动厅副厅长、党组成员;2000年5月,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党组书记(其间:2001年3月至2002年1月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02年11月,甘肃省金昌市委副书记、代市长;2003年3月,甘肃省金昌市委副书记、市长(2001年3月至2004年1月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2005年3月,甘肃省金昌市委书记;2007年2月,甘肃省金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08年2月,甘肃省酒泉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02年9月至2008年6月兰州理工大学材料加工工程专业学习,获工学博士学位);2010年3月,甘肃省酒泉市委书记;2011年5月,甘肃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酒泉市委书记;2011年8月,任现职。
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十一届省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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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