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昨日从省安监局获悉,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调整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的通知》,调整了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
调整后的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由省长朱小丹任主任,分管消防、安全生产的副省长刘昆、刘志庚以及省政府副秘书长林英、颜学亮和省安全监管局局长杨富任副主任,省直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任成员。此次广东省安委会组成调整,还增加了省综治办、省法院、省检察院作为成员单位,省安委会组成单位从原来的36个增加至39个。
2011年6月2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强化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对本地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负重要领导责任。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并对本地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控制负重要领导责任”。
在调整安委会组成人员的同时,省安委办还制订了《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广泛征求意见后已上报省政府审定,形成更加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此外,省安委会还于3月底印发了《广东省地级以上市、顺德区党委政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备案制度》,加大对地方党委政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跟踪指导,推动和促进了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记者/谢梦 通讯员/沈安信)
朱小丹同志简历
朱小丹,男,汉族,1953年1月生,浙江温州人,1975年12月入党,1971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1971-1977年 广东乐器厂工人、团支部书记,广州市乐器总厂团委副书记
1977-1982年 团广州市委干部,办公室副主任、主任
1982-1984年 团广州市委副书记、党组副书记
1984-1987年 团广州市委代书记、书记、党组书记(其间:1985.09-1987.09在中国人民大学与广州宣传函授学院合办的科学社会主义专业学习)
1987-1991年 从化县委书记,广州市委副秘书长(其间:1990.09-1991.07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1-1996年 广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1996-1999年 广州市委副书记、宣传部部长(1995.09-1998.07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9-2002年 广州市委副书记
2002-2003年 省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部长、省政协副主席
2003-2004年 广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省政协副主席
2004-2006年 广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其间:2004.11-2005.01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6-2007年 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
2007年后 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0年2月 广东省副省长。
2011年11月 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朱小丹代理广东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
2012年1月 广东省人民政府省长。
2012年5月 兼任广东省安委会主任
中共十七大代表,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九届广东省委委员,广东省第七、八、九次党代会代表;广东省第十届人大代表;第九届广东省政协委员;第六、七、八、九届广州市委委员,广州市第五、六、七、九次党代会代表;广州市第十一、十三届人大代表。
更多地方人事报道请见
(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