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江苏泰州5月29日综合报道:江苏省委决定:杨峰同志任中共泰州市委副书记;王守法同志不再担任中共泰州市委副书记、常委职务。
杨峰同志简历
杨 峰,男,1959年10月生,汉族,江苏泰兴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7月参加工作。
1979年9月,江苏农学院农学系学习;
1982年7月,海安县雅周区农技员;
1983年9月,海安县张垛公社经联委副主任;
1984年1月,海安县南屏乡经联委主任、党委副书记;
1986年1月,海安县营溪乡党委书记;
1989年2月,泰兴县(市)刘陈乡党委副书记、书记(其间:1992年9月至1992年11月,扬州市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5年1月,扬州大学农学院党办工作;
1995年5月,扬州大学农学院党办、院办副主任,院培训中心主任;
1996年11月,泰州市农经委副主任、党组成员(正处级);
1997年4月,泰州市高港区工委副书记;
1997年10月,泰州市高港区委副书记;
1998年6月,泰州市高港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副区长、党组副书记(其间:1999年10月至1999年12月,省委党校县处级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0年5月,泰州市高港区委副书记,区政府代区长、党组书记;
2001年1月,泰州市委副秘书长、政策研究室主任;
2001年7月,泰州市委副秘书长、农工办主任,市乡企局局长;
2002年1月,兴化市委书记;
2003年1月,兴化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其间:2002年9月至2005年7月,省委党校区域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03年9月至2003年12月,省高级管理人才经济研究班赴美国培训);
2006年10月,泰州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7年12月,泰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8年2月,泰州市委常委、秘书长;
2008年6月,泰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2008年7月,泰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市行政学院院长。
2012年5月,泰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市行政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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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