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下50万元在救灾工程上关照请托人
工程建设领域,历来是职务犯罪多发、易发领域。尤其是对于在天水市分管城建、在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分管国土项目的张国华来说,职务的便利更方便他在工程承揽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也为自己收受贿赂大开了方便之门。
从调任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起,张国华手中的权力便更加炙手可热,成了各路开发商趋之若鹜的目标。舟曲遭受特大泥石流灾害后,张国华是舟曲灾后重建项目组负责人,救灾工程给张国华提供了“难得”的受贿便利条件。
舟曲泥石流灾害发生后,张国华的老乡——甘肃省一家网络科技公司老板张某,为了在舟曲灾后重建工程中分得一杯羹,到张国华家给他的妻子刘淑萍送去50万元。受“枕边风”影响的张国华出面协调,之后不久,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张某凭借挂靠外省一家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承揽到了舟曲县三眼峪沟泥石流灾害综合治理排导堤工程,工程总造价1700万元。
2011年3月,舟曲一家宾馆经理张某在张国华的办公室送给他2万元红包后,承包到了舟曲县寨子沟泥石流灾害治理项目部分工程。
甘南藏族自治州一家建筑公司董事长余某也曾先后两次送给张国华2万元现金及5000元购物卡,让其帮忙承揽舟曲灾后治理项目工程。对于此类要求,张国华在收受好处费后大都允诺帮忙。
利用职位影响帮忙疏通关系收受贿赂
当权势和贪欲融为一体的时候,它会变成一股难以驾驭的疯狂力量。什么党性原则、政策国法、制度规章,都可以被扭曲被亵渎。权势的能量在张国华手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和妙用。
张国华除利用手中的职权直接谋取私利外,还利用自身职位形成的影响,帮助疏通各种关系。他插手矿产权属办理和矿产资源开发、人事就业安排、经营金融贷款、民事经济纠纷、企业兼并收购和登记注册以及评先创优等非职权范畴事务,斡旋受贿。
2007年,张国华接受天水东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唐某请托,帮忙协调解决有关收购甘肃省邮政局天水邮区中心局事宜,后唐某送给张国华50万元作为感谢费。
2007年至2009年,张国华接受会宁恒星淀粉有限公司经理杨某请托,先后安排解决了杨某两个儿子的就业问题,共先后收受杨某18万元。2008年,张国华帮王某解决子女就业及个人承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等事情后,收受王某10万元;插手天水永生公司和天水成纪公司之间的经济纠纷,收受永生公司经理张某6.6万元。
2006年至2008年,张国华为天水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大开绿灯,使其开发的某小区项目进展顺利。在收下该公司董事长穆某4万元现金后,张国华提出以超低优惠价购买该小区一套近180平方米住房的要求。当单价降到每平方米3100元后,张国华对55万余元的总房款仍表示不满意,提出再优惠30万元。为了掩人耳目,穆某只好将30万元送给张国华的妻子刘淑萍,再由刘淑萍分三次交付。后来,张国华以市场价将这套房子卖掉。
2005年下半年,个体商人张某向张国华借款30万元,用于购买工程机械。之后,在张国华的关照下,张某先后承包到天定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及秦安县南靖路乡村路的土方工程。2009年1月至7月,张某连本带息偿还张国华60万元。
他的背后也有个“贪内助”
从近几年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来看,不少贪官的背后都有“贪内助”的身影,或者说,“贪内助”对贪官的腐败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有些“贪内助”或对丈夫的腐败行为视而不见,或同流合污,有的甚至跳到“前台”赤裸裸地索贿受贿。张国华的妻子刘淑萍可以说就是这样一个“贪内助”。
近日,兰州市中级法院对刘淑萍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经审理查明,刘淑萍利用丈夫张国华担任天水市副市长、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的职务便利,帮助他人承揽工程、办理探矿权手续,先后两次受贿65万元。据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刘淑萍有期徒刑十一年,扣押在案的赃款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宣判后,刘淑萍以量刑畸重为由提出上诉。
今年40岁的刘淑萍,原系天水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综合科副科长。除了前面提到的收受张国华的老乡——甘肃省一家网络科技公司老板张某50万元的贿赂外,她还受贿15万元。2009年至2010年,甘肃省金塔县超润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项某委托关某找张国华帮忙办理探矿权手续,并先后两次给关某的银行卡中汇入人民币35万元作为活动费。2010年8月,关某在张国华家中,将存有15万元的存折送给了刘淑萍。刘淑萍收了这笔钱并告诉张国华,后张国华多次找甘肃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处了解相关事宜。同年9月,刘淑萍将这15万元以借款的名义投资到其和王某注册成立的兰州牛尊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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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