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四名城管干部受贿百万累计贪贿达200次

2012年07月30日 22: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这天,孟凡龙带着朋友“两手空空”地去见许月才,对老领导说:“朋友盖了间房子,请领导照顾一下。”

    未成想,办公桌后的许月才脸都未抬,只哼了一声。孟凡龙心下了然,知道问题在什么地方,由此他也摸准了赚钱的门道……

    记者梳理发现,短短几年内,临沂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支队直属一大队原指导员许月才,兰山城管分局原执法员孟凡龙、五中队原中队长董岩,商城分局二中队原中队长朱孔涛四人的受贿次数累计可达200次,金额超过百万元,“钱权交易”给国家造成的损失数百万。

    日前,临沂市城市管理局180多名副中队长以上干部人员,走进临沂市看守所。一场别开生面的“促廉会”在此举行,后城管局撰发宣传材料称,要让干部“亲眼目睹被刑拘人员失去自由的情形。”

    如今,负责管辖临沂市区主要区域的兰山分局、商城分局20余名中队中队长刚刚完成“异地对调”。“小官大权”、“合伙作案”的共同特性,表明行政执法领域亟需建构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体系。

    “他们捞钱的途径是房子。不过,是违章房”

    犯案数人中,1979年出生的朱孔涛年纪最轻,大学学历,2006年起即担任隶属临沂市规划局的规划执法督察大队二中队指导员,在很多人眼中本是“前途无量”。

    此次的发案实是出乎很多人意料,就像如今接替其商城城管分局二中队队长职务的解新磊所言,“我们曾是亲密无间的战友”。但日常对于朱孔涛“收钱”一事,解新磊称毫无察觉。

    “他们捞钱的途径就是房子。不过,是违章房。”一位检察机关人士对记者坦言。

    解新磊是名2004年就已入职的老城管,据其介绍,彼时城管只负有清理街头摊贩的职能。如今普遍担负的违章房查处工作,实为当时规划局规划执法督察大队负责。后来的事实证明,这项执法内容的“油水”相当丰厚。

    “可以说,与国内众多城市一样,19世纪末、20世纪初临沂城区城镇化进程加快,城市开发工作非常急迫,这催生了一系列的建房热潮,而没有通过规划局规划审批的,即为违章房,在城管局尚未扩权前,就由规划执法督察大队进行查处。”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检察官高健云对记者说道。

    那时,朱孔涛在规划执法督察大队二中队的上级即为孟凡龙,这位年长朱孔涛十数年的长辈担任二中队中队长。另外一名归案人员董岩,当时任二中队副中队长,三人构成了二中队的核心决策层。

    高健云曾专门问询过当事人的管辖区域,“面积很广,临沂市区南北基本以解放路为界,二中队就负责解放路以南的区域,基本相当于半个临沂市区。”

    更为突出的是,检方发现三人之间在不少案子中属共同犯罪,互相“卖面子”、“说关系”甚至共同受贿。高健云认为,“在行政执法领域一项执法行为的实施往往并不是由哪一个人说了算,通常有一定的审批制度或把关制度。因此,处于中队领导层的三人才需要合作、共谋、互相利用。”

    “上梁不正下梁更歪,收钱到最后已麻木”

    三人在违章房上收钱办事,实际上是从自己的“老上级”许月才手中学来的。

    许月才2002年转业到临沂市城市管理局后任工贸大队副大队长,2006年3月,规划执法督察大队整体划到规划局后,许月才任执法大队副大队长。2008年11月任规划展览馆馆长;2009年11月规划执法大队又划回城管局,许月才继续担任副大队长;2010年10月任直属一大队教导员。

    许月才经历颇为丰富、几度易岗。这个以“独自办案查处违章房吃独食”出名的行政执法领导人员,2011年3月份被一份送至检察机关的举报信拉下马,后经法院审查其先后80余次受贿,金额高达63万余元。

    孟凡龙至今仍对当时一个情形记忆犹新,他带着一位朋友找到了许月才,对其说:“我朋友盖了间房子,请领导照顾一下。”

    许月才只是哼了一声,脸都没有抬起来,孟凡龙知道问题出在了什么地方。第二天,他仍然带着朋友找上门来,说了句“你们谈”后退出门外。办公室内,一笔现金送到了许月才手中,孟凡龙朋友的违章房后果然没有被查处。

    “我起初不敢收钱,后来看到领导收钱也没出什么大事,所以胆子就大了。”孟凡龙后来这样忏悔。

    董岩则有些后悔当年“被领导带坏”,“我发现孟凡龙、朱孔涛经常收钱收卡,我也就学着收了。”

    检察官高健云对本报记者介绍说,无论是孟凡龙、朱孔涛还是董岩,在查办违章房过程中,对于陌生人送来的现金都不敢收,受贿行为均在熟人间进行,至少要有个“中间人”,且受贿以购物卡为主。“他们觉得购物卡保险系数高,不好追查。”

    二中队“三位领导收钱办事”的嗜好也慢慢传至民间, 2007年6月份的一天,张某因加盖过大平房被执法人员发现,张某拐弯打听到了孟凡龙等人的嗜好,就买来一张面值2000元、两张面值1000元的购物卡。当晚,把三张卡分别送给孟凡龙、朱孔涛、董岩。“给完这三张购物卡之后不久我开始施工建设,执法人员没有去查过,房子就建起来了。”

    检方发现,孟凡龙、朱孔涛、董岩三人谁收了钱都会给其他执法人员打下招呼,让他们别去查。对于收钱办事这件事,整个队内都已经很有“默契”。

    “他们最后对于收钱、收卡都已经有些麻木,有时在酒桌上公开就对别人说收钱办事。还有时借着酒意醺醺,当即就把行贿钱收了。”高健云说,这足以表现了他们的张狂和无知。

    “四人200余次受贿肥了自己,不履职造成巨额损失”

    去年,许月才“落马”后,给这几个老属下造成了一定震动,董岩甚至还主动找到行贿人退赃。但风头一过,几人又依然故我。

    他们现在或许还不知道,许月才也并非对于属下之事一无所知,他最终还是“咬”出了孟、朱、董三人。今年2月29日,春节过后仅仅一个月时间,兰山检察院对三人采取了刑事措施。

    自2006年至事发,许月才受贿80余次共计63万余元,孟凡龙受贿70余次共计29万元;朱孔涛受贿57次共计7.8万元;董岩受贿28次共计10.7万元。这几年,四人受贿次数超过了200次,可谓是系统内的“硕鼠”“蛀虫”。有的涉案人所收的购物卡已经花不了,便以9.3折转卖。

    收钱办事不仅让行贿的当事人赚取了更大额的利益,也让国家蒙受巨额损失。

    2006年10月份,孟凡龙、朱孔涛、董岩发现某海绵厂的彭某未取得规划审批手续就扩建厂房4000余平方米。三人收受贿赂后,放任彭某违法建设厂房,致使该厂房顺利完工。后临沂市政府对该片区进行改造,对彭某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时造成国家经济损失242万余元。

    再如2007年10月份,三人发现某村的刘某在自己的承包地里违法建设楼房5000余平方米。收钱后三人放任该建筑建成,后临沂市政府对刘某违法建筑进行拆除,造成131万余元损失。

    “如今负责人开始大面积调动。但管理体制之疴,不是这种方式能单一解决”

    在临沂城管部门采访时记者发现,如解新磊等人,一直耿耿于怀外界对于“城管窝案”的关注。

    “你们可以看出,相当比例的受贿是在规划局执法监察大队时发生的,不能硬往城管部门上扯。”一位城管执法人员说。城管往往受到非正常的关注,有时还会顶着“恶名”。

    解新磊则对记者说,“城管部门的中队负责人流动机制早已建立。”

    然而记者从检察机关获悉,2010年2月份规划执法监察大队重新划归城管局后,三人岗位有所变动,朱孔涛、董岩分别任中队长,孟凡龙任普通执法员,但他们丝毫没间断收受贿赂。

    孟凡龙就称,“我从领导岗位上下来之后,直到案发,还能帮助违建方说情。也一直都能收到钱、办成事”。

    记者调查获悉,在2月份孟、朱、董三人案发后,4月份覆盖临沂市区主要区域的兰山、商城两个城管分局始自进行大规模异地调动,20余个城管中队负责人换岗任职。但有观察人士发现,体制之疴并非这种简单方式能够单一解决。

    该人士建言,城管系统实行中队分片执法,就是每个中队管理一个片区。违章房、违法广告等的发现、先期处置、处罚程序的完成、后续的执行,都由该中队行政执法人员完成。一人执法,环节过多易产生漏洞,再加上固定地域执法时间一长,在关系网的影响下,极易导致个别执法人员包庇违法行为不受查处的现象。

    “如今,城市管理职能大幅集中于城管的情况下,分片执法、一人执法的模式更应避免。”有检察官对记者说道。

    而除却城管部门,记者采访时获悉,临沂基层税务、工商等部门分片执法也曾酿发职务犯罪窝案,针对行政执法部门如何建构科学有效的监督体系,应当受到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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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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