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地方经济频道 > 人事 > 正文
中经搜索

北京对王晨阳、刘东波、赵黎平等5人进行任前公示(图|简历)

2012年10月12日 09:15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2日综合报道:据北京组工网消息,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近日发布2则《市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公告》,公告全文如下:

 

北京市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中共北京市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办法(试行)》,现将王晨阳同志拟任职情况公示如下:

    王晨阳

    现任北京市委办公厅正处级秘书

    拟任副局级

    男,42岁(1969年12月生),汉族,吉林长春人,1991年12月入党,1992年8月参加工作,国际关系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大学毕业,文学硕士,高级政工师。

    曾任北京市委组织部宣教政法干部处副调研员。2007年8月任现职。

    公示时间:2012年10月9日至10月15日。


北京市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中共北京市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办法(试行)》,现将刘东波、肖荣华、赵黎平、邵亚平同志拟任职情况公示如下:

    刘东波

    现任北京市监察局副局长

    拟任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正局级纪律检查员

    男,57岁(1954年11月生),汉族,河北迁西人,1974年6月入党,1970年1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高级政工师。

    曾任解放军空军临潼场站政治处主任,解放军空军榆林场站政治委员,解放军空军武功场站政治委员,解放军空军航空兵第36师政治部主任、副政治委员,市工商局助理巡视员兼教育与基层建设处处长,市工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2007年11月任现职。

 


    肖荣华

    现任中共北京市委巡视组巡视专员(副局级)

    拟任中共北京市委巡视组副组长(试用期一年)

    男,58岁(1954年8月生),汉族,北京市人,1975年9月入党,1976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普通班毕业(北京师范学院中文专业),在职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政法专业)。

    曾任北京市密云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组织部副部长、正处级组织员、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密云县人事局党组书记、局长、县编办主任、县长助理,密云县委办公室主任、县长助理、县保密局局长,密云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密云县委常委、纪委书记。2009年11月任现职。

 


    赵黎平

    现任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案件审理室副主任(正处级)

    拟任中共北京市委巡视组巡视专员(副局级)

    女,49岁(1963年1月生),汉族,山西壶关人,1990年11月入党,1976年1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高级政工师。

    曾任北京市纪委案件审理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第一纪检监察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副处级)、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正处级)。2007年10月任现职。

 


    邵亚平

    现任中共北京市委巡视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

    拟任中共北京市委巡视工作办公室巡视专员(副局级)

    男,44岁(1968年3月生),汉族,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人,1988年6月入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毕业(淮北煤炭师范学院数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管理学硕士,政工师。

    曾任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宝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石景山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组织部助理调研员。2004年4月任现职。

    公示时间:10月10日至10月16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

    联系电话:12380转9     63089416(传真)

    联系地址:东城区台基厂大街3号北京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邮编:100743)

    网上举报:北京市委组织部“12380”举报网站(http://www.bj12380.gov.cn)

    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特此公示。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2012年10月10日

更多地方人事报道请见

(责任编辑:尹彦宏)

分享到:
商务进行时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