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中通社报道,香港特区廉政公署17日落案起诉香港特区政府发展局前局长麦齐光及路政署助理署长曾景文,控告他们涉嫌诈骗租屋津贴共逾70万元(港币,下同)。
麦齐光另被控两项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图欺骗其主事人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而曾景文亦被控三项相类罪名。
控罪指,麦齐光及曾景文,涉嫌于1985年6月8日至1990年12月31日期间,互相租住单位,虚假地向政府申领和收取自行租屋津贴,分别骗取26万元及44.5万元。
廉署表示,两人虚假地声称租约是由无关的第三者订立,又隐瞒和未披露租用单位的所获利益,而调查发现租约是由两人的妻子所订。
62岁的麦齐光和57岁的曾景文,17日上午到廉署报到,接受调查。两人已获准保释,他们将于18日上午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以待转介区域法院。
两名被告于今年7月12日被廉署拘捕,麦齐光同日辞去发展局局长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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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