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政法委书记陈增新严重违纪被“双开”

2013年01月16日 13:25   来源:南方日报   

 

资料图:陈增新

 

    南方日报讯(记者/赵杨 通讯员/粤纪宣)笔者昨日从广东省纪委获悉,去年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接受组织调查的汕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增新,日前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

    陈增新是汕尾海丰人,于1997年升任海丰县委常委、海城镇委书记。2000年上调为汕尾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2001年至2004年1月,任汕尾市计划生育局局长、党组书记。2004年—2006年,任汕尾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党组书记。从2006年6月至2011年8月的6年间任陆丰市委书记。2008年12月,成为汕尾市委常委。于2011年9月起任汕尾市委政法委书记至去年案发。

    经查,陈增新在担任陆丰市委书记、汕尾市政法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严重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收受礼金。

    省纪委表示,陈增新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增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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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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