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南宁4月22日综合报道 广西自治区党委决定:陈延国同志任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自治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正厅长级);韦绍仕同志任自治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副厅长级)。
据中国经济网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陈延国此前担任广西玉林市委副书记;韦绍仕此前担任东兰县委书记。
陈延国简历
陈延国,男,汉族,1955年12月生,广西合浦人,197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12月参加工作,1997年7月广西大学研究生班政治经济学宏观经济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
1976.12--1986.07广西合浦县环城公社党委办负责人、副主任、公社管委会副主任、党委副书记(其间:1984.09--1986.07在广西电大钦州地委党校教学班党政管理干部基础专修专业学习)
1986.07--1987.09广西合浦县委整党巡视小组驻山口镇副组长 1987.09--1990.09广西合浦县闸口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90.09--1993.06广西合浦县环城乡党委书记 1993.06--1997.02广西合浦县副县长 1997.02--1998.11广西合浦县委常委、副县长(1995.09--1997.07在广西大学研究生班政治经济学宏观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8.11--2002.09广西北海市委副秘书长(正处级)
2002.09--2003.12广西北海市海城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北海市涠洲岛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主任(兼)
2003.12--2004.02广西北海市海城区委书记、北海市涠洲岛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主任(兼)
2004.02--2006.08广西北海市海城区委书记
2006.08--2006.09广西北海市委副秘书长(正处级)
2006.09--2006.11广西玉林市政府党组成员
2006.11--2008.11广西玉林市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8.11--2010.08广西玉林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市长
2010.08--2011.08广西玉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1.08--2013.04广西玉林市委副书记
2013.04 广西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自治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正厅长级);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大代表
更多地方人事报道请见
(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