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对何鹏程、魏艳华、丁明等5人进行任前公示(图|简历)

2013年06月04日 14:03   来源:宁夏日报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第4号
(2013年6月3日)


    根据自治区党委《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试行)》的规定,现对拟任用的5名干部公示如下:


    何鹏程,1965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综合一处副处长、处长等职务。现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副主任,拟任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正厅级)、办公厅党组成员。

 


    魏艳华,女,1959年10月出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历任自治区原计生委政法处副处长、办公室副主任,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调研员、秘书长,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石嘴山市委常委、大武口区委书记等职务。现任自治区妇联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拟任自治区妇联党组副书记(正厅级)。


    丁明,回族,1956年7月出生,宁夏党校大专学历。历任公安消防总队原银南支队副政委、支队长,自治区政府驻珠海办事处主任(正处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副巡视员等职务。现任自治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副厅级),拟任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党组成员。


    王宇峰,1968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吴忠市原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吴忠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吴忠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理事长,吴忠市金积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等职务。现任吴忠市工商业联合会主席、党组成员,拟任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党组成员。


    夏夕云,1963年2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历任石嘴山市团委副书记,大武口区委副书记兼原大武口乡党委书记,大武口区委副书记、副区长,石嘴山市原交通局局长、党委副书记,惠农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区长,永宁县委书记等职务。现任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副厅级),银川市金凤区委书记,拟任银川市委常委。

    以上拟任用干部的公示时间为2013年6月3日至6月9日(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网上举报或来访等方式,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来信请寄: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邮编:750066。举报电话是:(0951)12380。举报网址是:http//12380.nxdjw.gov.cn。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组织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自治区党委将取消被举报人的任用资格。

    本公示公告发布在《宁夏日报》、宁夏党建网(http://www.nxdjw.gov.cn)和宁夏新闻网(http://www.nxnews.net),欢迎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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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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