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家庭教育工作进入社会事业发展大局

2012年03月06日 22:30   来源:中国经济网   

    

 

3月6日上午,全国妇联在京举行了全国家庭教育五年规划新闻发布会。中国经济网记者 苏琳 摄.

 

 

     图二: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常务副会长赵东花在新闻发布会上讲话。 中国经济网记者 苏琳 摄

 

 

     中国家庭教育学会领导及《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1—2015年)》联合发布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新闻发布会。 中国经济网记者 苏琳 摄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6日讯   (记者 苏琳)  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常务副会长赵东花3月6日在京召开的全国家庭教育五年规划新闻发布会上说,通过家庭教育规划的实施,家庭教育工作已进入社会事业发展大局,协调领导体制逐步建立,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成果不断涌现,队伍阵地和指导服务蓬勃发展,全社会家庭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家长教育素质能力有效提升。

    由全国妇联、教育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卫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关工委7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1—2015年)》日前正式印发。

    3月6日上午,全国妇联在京举行了全国家庭教育五年规划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赵东花介绍了《规划》编制情况及主要内容。

    据介绍,近年来,全国妇联联合教育部等部门已共同颁布实施了全国家庭教育工作“九五”计划、“十五”计划、“十一五”规划。实践表明,家庭教育规划的制定实施,有益于协调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整合社会力量和资源,推动形成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推进家庭教育的长效机制。当前,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家庭教育发展面临诸多机遇与挑战。继续制定实施下一个全国家庭教育五年规划,对于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一步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提高家长素质能力、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十分重要。

    关于《规划》的编制原则、总体目标和任务,赵东花说,新《规划》的编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了三个坚持,遵循了三个原则。三个坚持一是坚持服务社会、服务基层、服务家长儿童的宗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家庭教育,着力推动解决家庭教育发展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二是坚持与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部署要求相一致,与教育规划纲要和儿童发展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相衔接,与家庭教育的现状和家长儿童的需求相适应;三是坚持分类指导、全面推进,充分考虑城乡地区差异,统筹兼顾不同儿童及家长群体,特别是关注困境儿童家庭及贫困少数民族地区的家庭教育问题。编制规划的总体目标是实现“两个基本”,即构建基本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推进完善基本的家庭教育公共服务。她强调,编制《规划》遵循了三个原则,一是育人为本、家长主体、服务为先;二是科学引导、规范管理、依法推进;三是整合资源、统筹协调、均衡发展。

    根据上述目标要求,《规划》设置了10项目标任务,提出了9项保障措施,其中有不少新增内容和重点指标。如,提出推进家庭教育立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家庭教育法规条例;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之中;在80%的城市社区和60%的行政村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办好全国及省区市网上家长学校等。同时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强化了经费保障机制和监测评估机制。

    为配合《规划》实施,《全国家庭教育科研课题指南(2011—2015年)》同时发布。中国儿童中心主任、全国妇联家庭教育研究指导中心主任丛中笑对新一轮家庭教育课题研究指南作了介绍。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副会长赵忠心对课题研究指南进行了点评。

    

(责任编辑: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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