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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道燃气行业乱象调查

2012年03月10日 17:01   来源:中国经济网   

    政府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投资者和经营者,授予其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对燃气产品或服务进行经营的权利,是2004年原建设部颁布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确立的燃气特许经营制度的核心内容。不过,业内人士一致认为,虽无正式“名份”,但特许经营权制度早在2002年燃气市场开放伊始就已经得到了各方认可。

    当时供水、燃气等市政公用事业长期亏损,在全国范围都是一个普遍现象。2002年原建设部下发了《关于加快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急于摆脱城市供气包袱的地方政府与希望进入燃气行业的民间资本、境外资本一拍即合,通过多种方式确定合作关系。

    《意见》的颁布拉开了城市燃气事业改革的序幕,天然气行业下游市场逐步开放,各路资本竞相涌入使生产运营、效率、服务、管理以及行业利润改善明显,整个行业进入快速发展的轨道。

    2004年颁布的《办法》对“燃气特许经营权”授权主体、程序、权利等具体内容都做了详细规定。尽管行业内的法律专家表示,原建设部出台的这个文件只是为了完善特许经营的形式,并没有否定过去几年中已经取得的改革成果。但客观来说,2011年的新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让过去很多拥有“合法”的经营权的燃气经营者变得“不合法”。

    垄断格局或将形成

    2012年伊始,中国天然气市场就硝烟弥漫。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突然收购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这昭示着中国天然气的行业格局正在发生着剧烈变化。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近年来,中国的天然气市场匍匐着几股力量:上游巨头携资源优势,正在积极进军下游燃气分销市场,其中“昆仑燃气”已经颇具规模;以华润为代表的央属燃气公司借助资金优势,不断高价购并国内的大型燃气项目;以“中华煤气”、“中国燃气”、“新奥能源”为代表的外资燃气公司近年来发展迅速,希望在短时间内可以在行业内占据重要地位。

    “新奥能源”意欲一举成为城市燃气业的龙头。但此举立即遭到“中国燃气”董事局的抵制,近期又传出“中国燃气”数千员工也联名反对“新奥能源”的敌意收购。此外,据悉,因并购涉嫌垄断,商务部正在启动对该案的反垄断审查,“新奥能源”是否成功尚存变数。

    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刘毅军指出:未来石油公司将利用资源和管道的优势,更多地进入产业链下游分销环节,通过资本市场等多种方式,展开新一轮争夺,谋求对全产业链的控制。

    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宛学智认为,“如果此次收购成功,新奥能源将成为国内第一大燃气公司,届时我国城市燃气市场的集中度将会进一步提高,能源价格上涨的预期也会随之增强。”刘毅军则表示,就石油公司而言,已完全实现了对天然气的捆绑定价,固化了其对天然气产业链的垄断。在这种产业链的垄断结构下,生产商将利用垄断管道的势力,谋求在定价上的利益,因此政府想放开天然气出厂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难度更大了,时间也更长了。

    面对上述困境,众多的城市燃气运营商寄希望于以“保护特许经营制度”和“反垄断”为核心的市场化和法制化改革,希望相关部门能加快燃气行业监管制度的配套改革,堵塞因制度与立法不够完善造成的权力寻租和不公平竞争的现象。

    确保城市管道燃气运营业的充分、有序竞争,单纯依靠加强行业监管和完善法律法规还不够。如果全行业逐步被少数巨头所垄断的话,行业监管部门和司法机关的执法势必会遇到巨大阻力。因此,如何逐步推进天然气全行业的市场化改革,无疑将成为一项艰巨的任务,摆在政府和全社会的面前。(中国经济网记者 马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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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编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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