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青海3月16日讯(记者马玉宏) 自2005年1月国务院批准实施《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总体规划》以来,经过7年时间的组织实施,工程建设进展顺利,生态保护良好,取得明显成效。
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总体规划确定的自然保护区总面积为15.23万平方公里,涉及青海的玉树、果洛、海南、黄南4州16县和唐古拉山镇。包括生态保护与建设、农牧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保护支撑三大建设内容,涉及22个子项目,总投资75.07亿元。工程实施以来,能源建设、森林草原防火、鼠害防治、退耕还林草、沙漠化土地防治、人工增雨、小城镇建设、生态移民等工程已全面完成了规划建设任务。经过7年的保护建设,逐步摸索出了一条推进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的有效途径:一是建立生态考核机制。青海始终把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作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巩固生态屏障的重大责任,认真落实《总体规划》的组织实施。从2006年起,取消了对三江源区GDP的考核,把生态保护和建设列为三江源区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主要考核内容,有效推动了保护与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是全面落实责任。成立省、州、县及时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总体规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省级下设8个工作组,明确组织《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职责,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协调,分级负责的管理机制。将生态保护和建设工作列入项目区各级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年终由省、州两级进行全面考核。项目区各级党委、政府分别实行项目县、乡、村、户分级划片包干责任制,定期巡回检查指导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三是注重制度建设。为了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确保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和效益,省里及时制定印发了《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等8个管理办法和细则。省三江源办及省级各有关部门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制定了三江源项目档案管理规范、专项资金报帐制、生态移民土地购置费、退牧还草资金监管、减畜禁牧办法等管理办法和三江源工程林业项目封山育林作业设计编写规范、三江源生态监测技术规定等一系列规定。四是加强项目管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报帐制和公示制等规章制度,采取联合检查、专项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严格项目程序、资金、质量和安全管理,强化对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五是开展生态补偿。从2010年起,青海筹措5亿元
资金,先行启动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即建立草畜平衡补偿政策、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日常管护、支持推进草场资源流转改革、实行牧民生产性补贴政策、建立农牧民基本生活燃料费补助政策、农牧民技能培训及转移就业补偿政策、扶持农牧区后续产业发展、建立“1+9+3”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异地办学奖补制度、建立生态环境日常监测经费保障机制、提高生态管护机构运转水平等。六是推广科研成果。通过对“三江源黑土滩退化草地本底调查”项目的实施,制定“黑土滩”退化草地分级标准,查清三江源“黑土滩”退化草地的面积、类型及分布,提出治理“黑土滩”的方案,建成了退化草地治理信息系统;“三江源区退化草地恢复机理及持续利用模式研究与示范”专题初步确定了不同退化草地形成原因、恢复机理和生态过程,提出了可持续利用的对策和模式;通过中华羊茅、青海冷地早熟禾的扩繁扩育,解决了三江源区下繁草草种严重不足的现状。工程实施以来,共有96项科研成果得以有效推广。
截至2011年底,已成功实施了退牧还草、黑土滩综合治理等21个项目,完成投资48.5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67%。据2010年中科院地理所实地评估资料显示,通过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的实施,三江源湿地面积逐步扩大,主要湖泊净增加245平方公里,黄河源头“千湖”湿地开始整体恢复,湿地生态特征和湿地功能整合性明显增强;草地生产能力逐渐恢复,2005~2010年,高覆盖度草地以每年2387平方公里的速度增加,黑土滩治理区植被覆盖度由治理前20%增加到80%以上,源区草地平均产草量(干重)为44.3公斤/亩,比工程实施前17年(1988~2004年)的35.5公斤/亩增加8.8公斤/亩,提高了24.65%。2010年与2005年相比,源区植被平均覆盖度提高3.08个百分点,在黄河源和长江源重点工程实施区,其植被覆盖度提高幅度多在10个百分点以上;森林生态功能增强,2010年同2005年相比,源区森林面积净增加150平方公里,达到2317平方公里;水土保持能力提升,2010年源区各河流控制站平均含沙量在0.046~4.3公斤/立方米之间,与多年平均值相比,直门达站、新寨站、同仁站分别减少了11.4%、60.3%、16.3%;生物多样性增加,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增多,栖息活动范围呈扩大趋势。
(责任编辑:王姣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