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合纵连横形成泛珠三角、泛长三角和大环渤海这三大财税区,怎么刚好就是我们要找的一组趋同俱乐部区域?
答: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0年至2008年的数据,在这一战略转换期内,泛珠三角、泛长三角和大环渤海三大财税区每年的GDP和地方财政收入总额、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的平均水平都基本均衡,资源禀赋与经济要素等发展条件基本相当,各类主体功能区地级单元个数或整个面积所反映出的生态环保责任亦不相上下,甚至连改革以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都出现惊人的一致。如果对这三大财税区构成的均衡曲线作深入分析,还会发现与其投资均衡度密切相关。1980到2000年三大财税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均为7亿多元,正是邓小平预定战略转换的最佳拐点;到2008年29年间,泛珠三角、泛长三角和大环渤海累计投资额分别为28.89、30.41和29.80万亿元,投资额高低区际差系数仅为5%,相应地期末年即2008年三大财税区的GDP均在11万亿元左右,地方财政总收入上下差距不到1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区际差,也分别由1980年的10.25%和14.58%相应缩小至2008年的10.19%和5.69%,可谓仍然是其投资相对均衡期与“两个大局”战略的重要转换期。此后由于陷入所谓“领导发话、发改委立项、财政拿钱”的无序投资状态,2009-2010两年泛珠三角、泛长三角和大环渤海固定资产投资分别为16.13万亿、15.65万亿和17.24万亿元,前期总投资最高的泛长三角降至最低,这两年与大环渤海形成的投资差额,超出了前29年区际差的总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区际差相应由2008年10.19%和5.69%,反弹到了2010年的11.09%和14.76%的水平。
这些数字分析完全可以说明,邓小平不仅提出了“两个大局”战略转换的路径与时机,而且其第一个大局战略东、中、西纵向区域非均衡发展,还为“反过来”实施第二个大局战略和构建横向区域协调互动的发展机制,打造了泛珠三角、泛长三角和大环渤海一组趋同俱乐部区域的平台。尤需引起注意的是,相对于2000年战略转换的区域均衡性最佳拐点直至2008年的重要转换期而言,自2009年起可说已开始进入战略转换的基本均衡期与深化改革越来越紧迫的时期。
问:这样构建沿海连接内地的三大财税区,沿海与内地绑到一块是不是新的平均主义?沿海经济发达区会干吗?
答:邓小平向来反对搞平均主义,他说“平均主义不是社会主义”,同步富裕“势必导致共同贫穷。”形成沿海帮助内地共同发展富裕的经济区,沿海省市同样有着强烈的愿望。比如,广东省在2003年就提出构建“9+2”经济区的设想,最先打出了泛珠三角的概念。因为进入新世纪,沿海面临的已是新的发展问题,而内地仍然面临着脱贫致富问题,沿海与内地谁不能离开谁。事实上,虽然由于实施第一个大局战略沿海地区普遍富裕起来,但这种过多倚重出口拉动的经济仍然是脆弱的,沿海不能带动内地共同发展富裕,则意味着巨大的内需市场和消费力不能释放出来,像2008年那样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一旦出口受阻,其发展受到最大局限、受阻受损最大的是沿海而不是内地。尤其是在三大财税区内分别按常住人口“标准人”分配,无论沿海和内地还是各省拿各省该拿的,并不存在谁占谁的问题。以相邻的广东、湖南两省为例,剔除常住人口统计中创造财富外溢或享有公共服务外溢的非真实因素,湖南常住人口(2007)“标准人”系数为1,则广东省(2007)“标准人”系数为1.542。也就是说在泛珠三角财税区当年财力分配中,按统计常住人口计广东人均财力为湖南的1.542倍。相应地常住人口“标准人”系数高,保增长和财政增收的压力也要大。同样以广东省为例,由于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2008年GDP增速比上年下降1/3,常住人口不仅没有增加还减少了20万人,相应地其“标准人”系数下降到1.426(湖南系数仍为1),当年“标准人”结算财力比按上年“标准人”预分配财力需减少234亿元,相当于其当年结算可用财力的1.8%。
问:这种“标准人”公式化分配的结果,也就是剔除出财富外溢或公共服务外溢的常住人口“谁也不占谁”的分配。从广东的情况可以窥见,区域财政横向均衡的“标准人”分配,还能体现公平与效率兼顾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似乎对生产要素特别是劳动人口自由流动也有促进作用?
答:对!因为沿海和内地经济互补性极强,构建泛珠三角、泛长三角和大环渤海三大财税区,实质上也是拓展区域横向经济联合与协作。这样造就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机制,空间结构布局将从根本上得到优化,还能带来巨大宏观经济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从这个意义上说,沿海三大城市群按流域、地域连接三大内地带,无论哪个财税区都将远远大于1+1的收益。因此,实施“两个大局”战略转换,按常住人口“标准人”公式化分配,各省“谁也不占谁”但谁都会比过去拿得多。沿海和内地只要算细账、算大账,就决不会有不乐意的。比如,不再按财政供养人口计算地方财力,改为按常住人口“标准人”分配,人口居住哪里就能把财政公共服务带到哪里,农民入城既能把本区域蛋糕做大,又能增加当地常住人口让蛋糕分得更多,这样长期困扰我国的城乡二元结构和“三农”问题,都将迎刃而解。再如,钱正英总结治沙经验是“人进沙进、人退沙退”,通过完善分税制理顺沿海和内地财政关系,让“以脚投票”的规律发生作用,中西部生态脆弱地区迁移出部分人口,生态安全和彻底脱贫也不再成其问题。而就沿海经济发达区来看,提出在珠三角建设上亿人口的城市群也是完全可以设想的。只要经济要素有序流动,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三大城市群,都有可能发展为上亿人口的现代化大都市,使我们的综合国力跃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问:实施“两个大局”战略大转换,完善分税制改革新突破,看来的确能够带来多方面的大效益。不过,在三大财税区内设定“标准人”分配公式,有没有什么依据?
答:市场经济即法治经济,这首先就应体现在财税制度的设计与管治过程中。里根政府开启全球性财政分权主义,就建立在“让每一个处于平等地位的人都得到平等的财政对待”的布坎南模型和联邦基本法的基点上;德国财政横向平衡制度的设计,其“假定各州人均消费水平基本相同”的理论,就来自其联盟基本法“保证社会成员基本权利、享有基本生活水准”的规定。三大财税区常住人口“标准人”分配公式的设计,实质上就是按照“两个大局”战略转换的要求,基于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假定各省(市区)人的能力和努力程度的平均水平以及外部环境包括公共服务等(应当)给予的条件相同的理论基点。应当说,这种设计理念与方案,既借鉴了布坎南模型和德国财政横向平衡制度的成功之处,又体现了中国式的法治特色,也是从邓小平“两个大局”战略与科学发展观完美结合的逻辑推论和精确计算得出来的。“标准人”分配模型的理论设计与推演过程,具体可见这本书的第四、第五章。它既体现了法治的市场经济的一般性特点,又突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显著不同。第一,它与西方财政体制特别是德国财政横向平衡制度的根本不同,是央财纵向转移支付下的三大区域内的“标准人”分配,而不是全国范围内新的“大锅饭”体制。第二,体现真正意义上以劳为主的要素分配原则,并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经济、生态、社会、文化、政治五因素的广义财富观。第三,借鉴德国财政横向平衡制度的收入预分配和财力需求最终平衡比例参数,综合考虑财力需求因素人均财政支出占70%和收入因素人均GDP与人均财政收入各占15%,并借助《中国统计年鉴》2000-2008年的数据作测度设计。这一方案经实证分析易于操作且能广为接受,完全能够达致公平和效率有机结合、相得益彰的预期。
问:实施“两个大局”战略转换,合纵连横看来是个关键环节,没有泛珠三角、泛长三角和大环渤海这组趋同俱乐部区域,区域财政横向均衡制度就无所依托,完善分税制也是一句空话?
答:的确如此。如果说过来的分税制,建立在东、中、西纵向非均衡区域与省级财政体非均衡竞争的基点上,那么新形势下完善的分税制,就必须构建在泛珠三角、泛长三角和大环渤海横向均衡性区域与区域财政横向均衡的基石上。这三大横向财税区的“均衡三角”,可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生命力之所在。因为市场经济的生命力在于公平竞争,由于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地方政府需得参与市场经济竞争,这就需与企业、个体竞争者同样具备公平的起点。而在东、中、西纵向区域条件下省级财政体的竞争,各个省级区域发展基础与条件相差悬殊,如同奥运会与残奥会同台竞技只会造成混乱失序的状态。一方面,各省级财政体出于地方利益的刚性,加之区域差异与非均衡势必导致普遍的市场分割,难以实现全国市场统一;另一方面,经济越发达区际差距就越大,为抑制和缩小这种差距,只能动用越来越多的行政干预措施,结果市场化改革距离市场越来越远。“反过来”转向沿海帮助内地共同发展富裕的第二个大局战略,合纵连横形成区域财政横向均衡的三大财税区,这样重塑区域经济平等竞争的主体,东、中、西区际间越来越大的地区差距,将被泛珠三角、泛长三角和大环渤海横向区域均衡发展所取代;现有省级为主的市场利益分割的格局被打破,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得以最终形成;市场规范相应带来行政行为的规范,将从根本上防止和避免权力寻租与腐败现象的产生;加之趋同俱乐部区域构成江河上下游生态贡献区与受益区的统一财政体,十分有利于类型区有序开发的统筹协调和生态环保等,将从根本上解决差距拉大、市场分割、贪腐滋生、生态恶化和社会公平正义等区域经济社会问题。同时,泛珠三角、泛长三角和大环渤海这一“均衡三角”,还是一种天然的经济民主制衡机制,既可促进央地政府职能分开,又能为完善政治体制提供必要的经济民主制衡。
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能够职能分开吗?
答:不仅能够分开而且必须完全彻底分开。因为市场经济的生命力在于公平竞争,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就不可能有公平竞争。解决的办法,就是央地政府职能彻底分开。地方政府尽可能多地退出甚至完全退出经济监管领域,主要致力于区域经济发展与市场公平竞争。中央政府及垂直部门只起“守夜人”作用,维护好区域、企业、个体等市场主体成员的平等地位、等价交换规则和公平竞争秩序。马克思对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作过全面考察后,提出通过起点的公平以及规则的公平而达致终点的公平,并认为规则公平实际上是对起点公平的必要补充(毛程连等,2003)。有了泛珠三角、泛长三角和大环渤海这组趋同俱乐部区域公平竞争的起点,确保其竞争规则与过程公平则成为完善分税制必需的制度保证。因此,中央政府“守夜人”的首务之职,就是对三大财税区在立项、用地、财税、金融等行政性资源配置上,必须严格实行“取之同等、予之等同”的原则,使之在其竞争公平的起点上确保竞争规则与过程的公平。
问:光凭政府“守夜人”的觉悟,没有相应的制度约束恐怕还不行。怎样用适宜制来保证区域竞争规则与过程的公平呢?
答:这就势必要求规划体制的配套改革。一般情况下,越是适应区域非均衡发展战略的区域规划与政策,就越不适应于区域协调均衡发展的战略。广而推之,从计划经济时代流行至今的规划和预算两个报告的分读体制,恐怕也不能不做出某种完善与改进。在这个方面,可借鉴德国由联邦财政部长牵头共同组成联邦财政计划委员会的作法,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由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牵头,央行与国土、劳动、环保等部门参与咨询,并吸收“均衡三角”各区域部分省(市区)代表参与,组建具有相当权威的国家总体规划加三大财税区规划即“1+3”规划统筹办,担负起统筹规划、制定预算、协调利益等重要职能。并将“1+3”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的过程,作为一项重要议题落实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民主决策过程中,最终采取票决制予以审定,以强化“均衡三角”经济民主制衡机制的作用,最大限度地落实公平、公正、效率与理性的原则。从这个意义上说,实施“两个大局”战略转换形成的区域“均衡三角”,既是新形势下完善分税制的必要依托,又具备经济民主制衡的政治体制自愈机能。
问:“均衡三角”的经济民主制衡机制,对政治民主建设的自愈机能有何体现?
答: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泛珠三角、泛长三角和大环渤海经济民主制衡机制的形成,是为确保完善分税制条件下三大财税区公平有序地竞争。然而,按照马克思主义一切问题归根结底都是经济问题的观点,民主宪政的本质与核心内容当是经济民主。西方流行的政治制衡,七拐八弯最终还是落到经济制衡上,说到底还是为了解决政府失误和公权滥用问题。但不管怎样,都是秋后算账的一种事后纠错机制。而区域“均衡三角”经济民主制衡机制的形成,泛珠三角、泛长三角和大环渤海出于本身基本经济权益的争取与维护,其区域机会均等、分配均衡和公平正义的内在要求所形成经济民主制衡的倒逼机制,直奔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与区域发展公平与效率的主题,较之政治制衡应是一种事前纠错机制,完全能够更好实现民主政治与决策的高效率。
比如,有了这种“均衡三角”民主制衡机制,对“1+3”财政预算与发展规划的科学制定,首先就极具聪明智慧的挑战性。如果不能广纳博采、选贤任能和集中智慧,就不可能做出兼具效率与公平的聪明型成长方案来,而不具实际指导意义或三大财税区不能摆平或在某个区域内摆得不具比较效益的规划,都将遭到责难甚至难能通过。这就势必造就一种人才脱颖而出、创新与智慧迸发涌流的民主氛围时代。同样,不具参政议政代表能力者则意味着被代表方利益的受损等,都将起到激发人才辈出、强化经济民主机制的奠基作用。而对“1+3”规划的实施过程,“均衡三角”经济民主制衡机制又是全方位全程的监督,掌握着经济社会发展权、土地、资金调配权和财政大权的一些重权部门,都将倒过来被置于多方监督之下,则将广泛起着矫正行政行为和社会清流的作用。而且依托“均衡三角”经济民主制衡机制,通过对全国财政预算与经济社会发展“1+3”规划与实施的审议与监督的过程,经济发展将主要由地方担当,国家勤政于调控,完全能够形成民主集中和谐统一的中国特色的经济民主制度。这正如中央政研室郑新立副主任所评价的,这种改革“仅限于中央财政对地方预算分配方式方法与国家规划体制的某种改进,或者说只是政府宏观管理适应区域市场公平竞争和促进全国市场统一的必要调整,改革成本与涉及面极小,但却能起到完善经济民主机制、实现公平与效率的兼顾与统一的‘四两拨千斤’的效用,因而应是完全可行的”。
问:也就是说,这种完善分税制改革的新突破,对政治体制改革也有自我完善修复作用。问题是这样搞成三大财税区,会不会产生什么分离意识?
答:实行与国际接轨的常住人口“标准人”分配的完善的分税制,就是要在保持央地财政关系不变、地方财政支出主体不变的前提下,实行央财纵向转移支付下的区域财政横向均衡制度。显然,构建泛珠三角、泛长三角和大环渤海三大财税区,只是央财对省级地方实施预算分配的一级虚拟平台,而不是一种行政实体,丝毫也不涉及行政区划调整和地方支出体制问题。说到底,完善分税制只是依照国际惯例理顺央地、地地各个方面的财政关系,相对于全世界财政分权体制而言,还是某种意义上更符合中国国情的统分结合的体制。
问:从你的谈话来看,深化改革只能搞突破式跟进,办法是构建泛珠三角、泛长三角和大环渤海三大财税区,在这三大财税区内实行区域财政横向均衡制度下的“标准人”公式化分配。这种改革设想,原原本本按照邓小平“两个大局”战略设定的路径,“该直走就直走,该拐弯则拐弯”,确实很有新的创意。应当说,深化改革的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不少,你认为还有没有别的什么突破口?
答:深化改革的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远不只一个,但改革的突破口唯有此举。我常想,邓小平战略设计为什么要讲“两个大局”、讲“三步走”,而且讲“更重要的还是第三步”,“用三十年到五十年再翻两番”。可见,小平老人早就预见到会有20年战略转换期,满打满算也只有八年了!如果继续流连于不完善、不规范的分税制,行政掌控配置的资源越来越多,最终回到另一种形式的财政“大锅饭”上去,我们的改革将前功尽弃。而跨过这一步,实施区域“标准人”财政横向均衡的完善的分税制,改革的千秋大业告成,则将顺利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代化建设的高潮期。概言之,邓小平“两个大局”战略寓有先富与共富、计划与市场、非均衡与均衡、效率与公平的深刻哲理,且都统筹作用于央地财政关系调节之中。既然依靠财政承包制改革的最初突破,圆满实现了前两步走的第一个大局的战略目标;那么通过完善分税制改革的新突破,就必然实现第三步共同发展富裕和基本现代化这个更重要的目标。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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