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南宁4月9日讯 (记者周骁骏 童政) 日前,广西区政府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等相关文件,提出广西将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广西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助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意见》透露,今后广西将为水资源管理建立并实施“三条红线”,具体指: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到2030年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314.1亿立方米以内;建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到2030年全区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60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0以上;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到2030年全区重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
为实现上述目标,到2015年,全区用水总量要控制在303.6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100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5以上;重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6%以上。为此,广西将实行用水总量控制,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并根据区域水资源条件合理布局产业结构,干旱缺水地区应对耗水量大的产业布局加以限制,地下水超采区要实施限采和压采。此外,还将加强用水定额管理,制定完善工业、农林牧渔业、城镇生活以及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地方标准,对超定额和超计划用水加价征收水资源费。还将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特别是要严格控制国家和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涉重金属企业、高耗水企业、高排放企业入河排污口和尾矿坝的设置审批;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隐患大排查;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建立完善水生态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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