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医改让更多农民看得起病

2012年04月16日 14:2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郑州4月16日讯(记者党涤寰 潘明亮、通讯员王静茹) 河南省是农业大省,也是农业人口大省,如何解决农村居民看病难问题是河南在医改过程中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经过三年多的积极探索和努力,河南医改已初现成效。

    从“小病拖,大病扛”到“有病治,没病防”

    78岁的冀爱莲是河南许昌市颖阳镇的农民,4月12日记者在颖阳镇卫生院见到她的时候,她已经在这里住了一个多星期了。当记者问及老人的病情时,老人告诉记者,也没什么大病,就是有点腰腿疼。

    “俺儿给俺买了医保,自己花不着什么钱。”冀爱莲呵呵笑着说,她这次来看病一共花了不到两千元,新农合就给报销了一千七百多。“以前有病也不敢上医院瞧,现在政策好了,有点大病小灾赶紧治,俺还想多享几年福呢。”

    在许昌市库庄乡李树村卫生室医生孙闯锁看来,像冀爱莲这样的情况,如今是普遍现象。孙大夫今年67岁了,回顾在农村40多年的行医历程,老医生感慨万千。“以前农民看病难啊,缺医少药价钱高。”孙大夫告诉记者,由于不舍得花钱,以前村子里的老百姓基本都是“小病拖,大病扛”,由于拖延耽误治疗的不在少数。“现在农民不再担心治病花钱了,”孙大夫指着手边已经建好的《农民健康档案》说:“咱们是有病治,没病防。”

    据许昌市卫生局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科科长慕小燕介绍,许昌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已经超过350万人,参合率达到97.45%。“刨去外出工作由所在企业购买医疗保险等因素,已经基本实现了新农合的全覆盖。”如今,许昌市农民新农合的参保金额是290元/人,农民只出50元,剩下的240元由政府财政补贴;新农合的最高支付限额也已经由2005年的5000元提高到了现在的15万元。与此同时,对十四岁以下儿童起付线减半,慢性病、特殊病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对农民当年内在同级别医院二次住院的起付线降低50%等优惠政策也进一步彰显了新农合的人性化管理。

    “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实现医疗资源合理配置

    大医院看病难,小医院没人去。如何实现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是长期以来摆在卫生部门面前的一道难题。

    许昌市颖阳镇卫生院几年前还是一个濒临倒闭的乡镇卫生院,如今这个医院不仅拥有内外妇儿等数十个科室,在职职工达到了四十多名,而且拥有CT、直接数字化X光机等一批医疗设备。院长姜铁军认为,医院的医疗条件上去了,老百姓自然就愿意来看病了。而且,卫生院的收费标准比大医院低很多,新农合报销比例却比省市县要高,这“一低一高”,也对引导群众就近就医,合理利用医疗资源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提高基层医院的基础设施和诊疗水平,区分各级医院的报销比例,这是合理配置医疗资源的一剂良方。记者从河南省卫生厅了解到,为实现群众“大病不出县”的目标,河南推动了“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倍增计划”持续实施,新增县级医院建设项目10个,同时新增卫生院建设项目50个,并启动乡镇卫生院“温暖工程”,实施600所乡镇卫生院取暖设施和房屋保暖工程改造项目。

    不光是县乡两级,农村医疗体系的提升已经延伸到了村级卫生室。在许昌市库庄乡李树村卫生室记者看到,不仅卫生室外观改造成了宽敞的两层小楼,而且卫生室内药房、治疗室、输液室、诊断室、档案室等一应具全。据悉,今年河南将继续扶持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力争年内使河南所有行政村卫生室建设都实现标准化。

    提高基层医院诊疗水平的另外一个关键因素是人才队伍建设。针对基层医疗机构人才稀缺的情况,河南除了对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工作的大学生落实编制、兑现工资、明确待遇,还实施了全省305所二级以上医院对108所县医院、301所乡镇卫生院对口支援的城市医师支援农村工程。

    “创新举措,制度护航”,确保改革扎实推进

    改革初现成效,必须要有好的制度确保政策切实落地,改革扎实推进。为此,河南先后推出了“总额预付制度”、“平均住院费用控制制度”等一系列创新性举措。  

    河南省卫生厅农卫处处长王耀平介绍,“总额预付制度”就是根据当年新农合统筹基金总量,测算年度统筹基金预付总额,以收定支。实行“按月预拨、年终结算”的方式支付,每月初按当月预付额的90%预拨医疗机构。也就是说,医院提前拿到大部分新农合资金,当月花费超支的话,超支部分的30%由统筹基金承担,剩余的由医院自己承担。

    “实行总额预付,医生再开单子就要掂量着,以前住院又是核磁共振又是CT的,以后可能做个B超就行了。”据悉,这项改革,河南全省的县、乡医院从5月1日开始实施,省、市医院6月1日全面启动。   

    为了控制参合患者每次平均住院费用,河南规定:市、县、乡级医疗机构分别不得超过5%、8%、10%;对于目录外药品和诊疗项目费用所占比例,市、县级医疗机构分别不得超过10%、5%。乡级医疗机构则不允许使用目录外药品和目录外诊疗项目。   

    慕小燕认为,这些制度的改革将大大降低患者的治疗费用,对目前某些医院的“乱收费”现象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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