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万物之源。水利是农业的命脉。近年来,广西在狠抓水利项目建设的同时,总结探索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建管并重,有效保障了粮食安全,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迎来了水利建设的又一个春天。
加大财政投入为建设注入后劲 近年来,广西各级财政不断加大投入的力度,为水利建设注入了强大后劲。
去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关于实现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的决定》,明确规定,“十二五”期间,财政预算用于水利的资金年平均增幅在10%以上;各市、县(市、区)要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其中10%由自治区统筹安排)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专项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自治区财政“十二五”期间每年安排2亿元用于冬春水利建设,重点是末级渠系连片和“五小”水利工程建设。据统计,“十一五”期间,自治区和市县财政投入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为90.29亿元,2011年自治区和市县财政投入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为23.55亿元。2011年7至12月,全区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田水利资金4.1亿元,全区农田水利投入明显提高。
政府补贴明确投工投劳热情高 引导农民投工投劳,是广西农田水利建设的一大亮点工作。广西主要通过“以奖代补”或“民办公助”等形式,引导受益农户投工投劳建设农田水利设施。
来宾市“以奖代补”办水利模式,实行“建设小型农田水利田间渠道1公里,政府扶持1万元;建设灌溉支渠1公里,政府扶持2万元;建设灌区主干渠1公里,政府扶持3万元”的做法,有效调动了农民兴修水利的积极性。钦州市灵山县、桂林市灌阳县等地以“民办公助”办水利模式,按照政府统筹、财政奖补、协会组织等方式,多干多补、干好有奖,让农民群众有充分的知情权、决策权,充分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2011年,仅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全区农民群众投劳折资达7202万元。
及时除险加固保防洪生态安全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事关防洪、供水和生态安全,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密切相关,涉及国计民生。广西把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绩效考评内容,自治区党委书记郭声琨、自治区主席马飚亲自部署,自治区党委、政府派出督查组现场督查,全力推进水库除险加固工作。
2007年以来,全区共安排1789座水库除险加固,下达投资94.6亿元。548座专项规划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全面完成,559座重点小(1)型水库全面开工,1300座重点小(2)型水库开始实施,1460座一般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已经启动。截至2011年底,全区共完成小型水库除险加固767座。这些水库除险加固后,消除了安全隐患,完善了工程安全运行的配套设施,有效确保水库工程的运行安全,提高了项目受保护地区的防洪标准,新增和恢复防洪库容56228.4万立方米,保护下游人口236.90万,保护下游耕地156.72万亩,新增和恢复灌溉面积29.55万亩,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产权制度改革农田水利又逢春 近年来,广西不断探索小型农田水利管护运行机制,积极培育农民用水户协会,调动社会、企业和个人等参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的积极性,水利建设“渠畅水欢”。
从2009年开始,广西选择柳江、永福、德保、蒙山4个县开展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通过试点,理顺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关系,恢复和建立健全乡镇水利站机构,建立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制度和落实管护人员,落实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建立完善农村小型水利灌区农民用水户协会。在柳江、永福、蒙山、北流4个县(市)选择20个农民用水户协会开展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进一步探索在全区范围内推进农民用水户协会管理制度化、决策民主化、事务公开化、工作常态化以及协会良性发展的做法和经验。柳江县制定了《柳江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确权发证暂行办法》,将小农水项目的工程使用权授予工程受益区的农民用水户协会,并颁发产权证书。蒙山县78个行政村先后组建了农民用水户协会,县财政投入近100万元,将全县行政村的1607名村民小组长聘为水管员,每人每月补助50元,并建立健全了职能制度,同时,聘用22名管护人员对县域内2个大灌区、6条主要水利渠道以及9座水库库尾渠道进行日常管理维护,管护人员每人每月补助600元经费,统一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
经过不断培育,截至2011年底,全区共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7001个,会员219.89万户,负责管理小型水库1431座,容量5.08亿立方米;山塘、水柜和提水工程5190处,容量0.85亿立方米;电灌站(水轮泵站)2077处,总装机容量3.9万千瓦;管理灌溉渠道长度3.93万公里,灌溉面积603.81万亩;管理人畜饮水及其他工程5449处。广西农田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调动了受益农户参与农村水利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促进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行。
(责任编辑:王姣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