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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扩围预期升温 粤深宁汉等地或接棒试点

2012年05月12日 09:07   来源: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徐科
    高培勇认为,房产税试点真正难点在于能否对存量而非增量房征税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将稳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明确了未来房产税扩大试点将同时考虑对保有和交易环节征税,值得一提的是,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近日也在深圳透露,国务院已经明确今年要扩大房产税试点,但具体城市名单、方案还不清楚,“落地还取决于地方政府配合”。至此,长期备受各方关注的房产税“扩围”的话题再次被推到前台,引发舆论热议。

    对此,中国城乡建设经济研究所所长陈淮表示,国务院于3月22日批转的发改委2012改革重点文中明确的“适时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才是有关房产税扩围的权威解答,并提醒投资者警惕市场风险,入市当谨慎。由此可见,住房问题在当前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当中的地位不仅关键而且十分敏感。

    未来究竟哪些城市会成为第二批房产税的试点引发人们竞相猜测。近期沿海较发达的深圳、广州以及一些二线城市诸如武汉、南京等城市陆续传出将接棒试点房产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在日前举行的岭南论坛发言中明确表示,“目前住建部正和财政部、税务总局总结重庆和上海房产税试点经验,研究扩大房产税征收城市,但具体扩大的范围还没定。”

    如果要扩大房产税的试点,首先自然要评估重庆和上海试点的效果和经验。据悉,财政部会同国税总局、住建部已经对重庆、上海两地进行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效果展开评估,相关工作仍在进行当中。业内人士认为,就上海和重庆房地产税试点情况来看,房地产税征收的税率较低且征收范围也并未将存量房纳入,所以房产税在两地的征收虽说有一定成效,但无论对楼市成交量还是房价,房产税试点的影响都相当有限,从其创造的税收收入来看,相对于重庆和上海两地的财政收入,房产税带来的收入也少得可怜。影响较为有限。分析人士称,接下来房产税扩围的试点如继续扩大,很可能主要针对的也是新增购房需求,但有望涉及部分存量房,基本居住需求甚至是改善性居住需求也会得到足够的保护。

    此前,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所长高培勇就曾表示,我国房产税改革试点的真正难点在于能否对存量而非增量房征税,这涉及到整个中国的税收征管机制。他表示,找到一种可对接存量住房且适用房产税通行规则的“可持续”和“可复制”的征管机制安排是房产税改革试点中面临的挑战。记者了解到,目前向房产“保有”环节征税的税改方案正在研究制定当中。

    据了解,目前在我国还是一个较小的税种的房产税在税制成熟的发达国家已成为各国财政收入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税收专家呼吁,房产税无疑有利于房地产市场长期的健康发展,但扩大房产税征税范围代表了改革的未来方向房产税改革本身更大的意义在于完善税制,建立地方支柱税源,使地方政府的内在动机和市场经济所要求的政府职能契合。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称,国家对控制投资投机性需求的决心很大,控制投资投机、满足刚性需求的调控方向短期不会变,“限购”还会继续,“国八条”不会轻易改变。

(责任编辑:徐晶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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