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山东即墨5月18日讯(记者刘成、通讯员吕秀丽 鞠立梅)“妇女同胞由于生理和心理等多方面的原因,导致其在社会中处于一种相对弱势,尤其一些文化水平较低的妇女,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会觉得很无助。”山东省即墨市人民检察院民行科科长鞠立梅介绍说:“即墨市检察院长期致力于运用法律武器帮助妇女维护合法权益,也获得了多项荣誉,这项工作已成为我们的重点工作之一,必将坚定不移的开展下去。”据悉,即墨市检察院民行科积极搭建维权平台,三项措施扎实有效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成绩,受到社会各界好评,2012年再次荣评为即墨市维护妇女权益先进集体。
咨询热线、服务台,多渠道强化妇女维权意识。为让广大妇女了解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即墨市人民检察院民行科开通了24小时法律咨询热线,指定专人为受害和困难妇女答疑解惑提供法律咨询,鼓励各界妇女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民行科多次深入社区、街道、村庄采取设立咨询服务台、分发资料和对重点人群进行讲解等形式,对妇女宣传法律知识。同时,用浅显易懂的案例联系实际,以案释法,受到了广大妇女的欢迎,通过宣传,启发妇女维权自觉性的觉醒,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勇敢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临沂民工小王在即墨市的一家私营企业上班,去年年初,她怀孕后被厂方开除。没有生活来源的小王在听过民行科的法律讲座后,知道厂方的做法违反了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遂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此事。在劳动部门的干预下,厂方最终撤销了开除小王的决定,并支付了小王怀孕期间的病假工资。
“女子维权办案组”,三认真积极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即墨市人民检察院民行科抽调了两名法律知识扎实、办案经验丰富的女检察官组成“女子维权办案组”,专门负责侵犯妇女合法权益案件的审查工作。维权检察官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做到了“三个认真”即:一要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耐心疏导当事人激动的情绪,了解当事人的诉求;二要认真审查法院原审案卷,看法院的判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是否存在错误;三要认真调查清楚案件事实,看是否存在妇女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形。对符合抗诉条件的案件,检察官会在立案后1个月内提起抗诉,使错误的判决早日得以纠正;对不符合抗诉条件但经查确实存在侵害妇女权益的案件,检察官会以检察建议的方式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敦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家庭妇女李某的丈夫在经营包装公司致富后,在外包养情人并生育了一个儿子。李某的丈夫为离婚时少分给李某财产,转移了公司财产,并与他人合伙伪造了几十万元的债务。原审法院没有仔细审查证据查清事实就判决李某承担夫妻共同债务十余万元。李某怎么也想不到,她辛辛苦苦相夫教子侍奉公婆17年的婚姻,最终被抛弃并背上十几万的巨额债务。万念俱灰的李某在律师的建议下来检察机关申诉,检察官在审阅原审案卷时发现本案存在若干疑点,终于查清了李某丈夫转移财产并伪造欠条的事实,遂对该案予以抗诉。
“妇女法律援助联络中心”,倾真情法律援助困难妇女。即墨市人民检察院民行科与各大律师事务所和148法律援助中心联手设立了“妇女法律援助联络中心”,对一些诉讼能力差,又因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女当事人,主动提供免费的律师进行法律援助,为保障其合法权益提供补救措施。几年来,民行科已经为数十名女当事人提供了法律援助。
在一次法律宣传活动中,遭遇车祸残疾的妇女秦某前来求助。检察官了解到秦某自己抚养一个上中学的女孩,家中还有老母亲。她遭遇车祸残疾,其一老一少的生活和学习没了保障,陷入极其困顿的境地。秦某文化水平低且不懂法律知识难以自行诉讼,因家庭生活困难无钱聘请律师。了解情况后,检察官为秦某联系了一名免费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秦某经过诉讼获得了赔偿了9万余元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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