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实施"创业帮扶工程"促进就业成效显著

2012年05月21日 17:47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石家庄5月21日讯(记者雷汉发)按照国务院和河北省政府有关创业促就业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河北省创业促就业工作,经河北省政府批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每年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3000万元组织实施“创业帮扶工程”。自2011年全省“创业帮扶工程”启动以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开拓创新,扎实推动工作开展,创业促就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得到了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2011年5月,河北省政府批准由省人社厅、财政厅共同成立了省创业帮扶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社厅省就业服务局。在石家庄、唐山、承德已被人社部认定为国家级创建创业型城市的基础上,河北省认定秦皇岛、沧州、张家口、邢台四市为省级创业型城市,同时认定“创业帮扶工程”定点服务机构70家,并将“创业帮扶工程”的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截至2011年底,全省累计为70983人提供创业服务,完成目标任务的 118.31%,其中,领取营业执照22289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1.45%,带动就业 47427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8.57%。2011年全省“创业帮扶工程”第一阶段的创业服务工作圆满完成。河北省开展的“创业帮扶工程”在全国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和首创性,多次受到人社部领导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并在全国创业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

(责任编辑:徐晶慧)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