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被确定为防沙治沙工作突出省份

2012年06月06日 22:4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石家庄5月7日讯 (记者雷汉发、通讯员姚伟强) 日前,国家林业局通报了“十一五”省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综合考核结果。我省被确定为防沙治沙工作突出省份。除河北之外,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辽宁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也获此殊荣。

    据统计,“十一五”期间,河北共完成防沙治沙1624万亩,超过国家下达任务348.7万亩。全省累计完成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林业建设任务763.3万亩,草地治理507.65万亩,小流域治理2163平方公里,生态移民8225人;累计完成退耕还林479万亩;完成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建设任务327万亩;先后推广了以容器苗造林为主,节水灌溉、集雨水窖、地膜覆盖、种子包衣、生根粉等防沙治沙综合配套技术。“十一五”期间,全省累计推广容器苗10.3亿株,使造林成活率提高了15个百分点。

    在防沙治沙过程中,河北探索出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重点防治与区域防治相结合、人工治理和自然生态修复相结合的路子,综合治理沙化土地。严格控制草场载畜量,发展舍饲圈养,恢复林草植被;科学合理安排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防止因过度开采地下水造成新的土地沙化;在生态状况恶化、缺乏基本生活条件的地方,积极稳妥地开展生态移民。

    为做好防沙治沙工作,“十一五”期间,省政府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省政府与各设区市政府、各市与有关县(市、区)政府层层签订防沙治沙目标责任书。《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把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四期等防沙治沙重点工程列为“十一五”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推动了防沙治沙工作又快又好发展。

    为切实保护沙区植被,河北省政府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家畜禁止放牧实行圈养的暂行规定》,在全国第一个出台了省级《封山育林条例》,印发了《河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市、县党委和政府也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规章,建立健全综合执法机构,依法保护沙区动植物资源。

    全国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由国家林业局会同国家发改委、监察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和农业部进行综合考核,5年进行一次,分为工作突出、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责任编辑: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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