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底该不该有水泥锥?
正方:影响市容 安全隐患
桥底浇筑水泥锥,到底有没有必要?记者昨日随机采访了多位市民,其中多数表示赞成,称流浪人员不应在有机动车道的桥底或车流密集的地方居住,以免出现交通意外。
有街坊称,流浪人员露宿桥底,杂物胡乱堆放,弄得满地脏乱,确实影响市容,赞成在桥底浇筑水泥锥。也有市民担心,流浪人员以桥底为家,作息时间不定,特别夜里在路面乱窜,极易吓到路人。
对设水泥锥持赞成意见的陈先生说:“不是躺在他们家门口,他们当然反对。”像他长期在大沙河边锻炼,目睹了之前流浪人员堆积废品、乱拉大便、焚烧垃圾等行为,媒体在那些年也均报道过,表示现在清理后河道环境好多了。周先生说,假如真的像大沙河管理处所称桥底聚集吸毒、艾滋病人员、盗抢人员等,给他们栖息居住后,“岂不是成了黑色禁区?以后谁还敢来散步?要设置栖息地,也得去远离人群的地方,由政府监管。”
反方:不人道 不美观 浪费地方
7月2日,网友“刘凤翼”发微博称,他在南山丽山路沙河桥下发现大量水泥尖锥,一打听才知道是防止流浪汉聚集的措施。“如此缺德的招数竟然出自市政之手,多好的应急避难场所,宁愿建这些有碍市容糟蹋钱财的烂桩,也不让百姓应急使用。”“深圳、广州两地的桥洞都是这般,暂且不说浪费,就这样的设计他们也不担心哪天走路不小心摔一跤磕到上面一命呜呼了。”网友“闲云野夫子”说。记者注意到,绝大多数网友对此持反对态度。网友“房博士吴育豪”说:“这样没有人文关怀的主意居然出自深圳,让人愤怒与惭愧。”
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认为,如果浇筑水泥锥是针对流浪人员,则“不太人道”。他说,广州是一个包容性很强的城市,对于流浪人员,应该关注救助站有没有向他们敞开大门等问题,而不是用这种方法美化市容。
流浪人员救助是个大问题
民政部门:不能强制救助流浪者
据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可到救助站求助;但是虽有流浪乞讨行为,但不具备前款规定情形的,则不属于救助对象。而根据广州的现实情况,除了流浪乞讨人员自愿求助外,民政部门也组织流动救助服务队上街实施主动救助,对于诸如在天桥底、车站旁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劝导,指引其进入救助站;但对于拒不接受进救助站的,并不能强制其离开。
对流浪者不能一赶了之
网友深圳的水泥锥问题的讨论,核心是怎样用最合理、更人性的方式关怀无家可归的流浪者。昨日傍晚,记者又来到大河边采访前来散步的市民,董先生表示,城市应该有对流浪人员的栖息地,像美国很多城市都有,不应该用设立水泥锥的方式去驱赶,让他们没有容身之所。张小姐也称,鉴于目前流浪、乞讨人员都不愿意接受救助站救助,因为这是他们的生活方式,应该设立一定的地点让他们生存,规范管理,应该“疏”而不是赶”。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