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编者按:2011年10月,我国启动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初步测算,国家试点每年需资金160多亿元。可在最近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青海大通548名学生“营养餐”食物中毒;广西都安400余名小学生喝“营养餐”牛奶腹泻;云南富源某小学给学生供应发霉面包做营养餐...“营养餐”变“问题餐”引广泛关注和质疑:食物变质和营养缩水,“营养餐”究竟营养了谁?
在2012年10月底召开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厨房建设研讨会”上,教育部相关负责人透露,纳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餐计划”)的学校已全部“开餐”,近2600万农村学生将吃上营养午餐。
研讨会上,教育部财务司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处相关负责人介绍,2011年11月,国务院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每年为22个省份、699个试点县的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每天3元钱的营养膳食补助。截至当前,699个县已全部开餐。
但近来多地接连曝出学生“营养餐”食物变质、中毒事件,营养餐现状堪忧,怎样依法保障学生吃到真正的营养餐这一议题引发广泛讨论。
营养餐成"唐僧肉" 终致中毒发生
《国家营养改善补贴计划实施细则》明确提出,专项资金必须保证每一分都用到孩子身上。但由于被挤占挪用,一些地方营养餐变得“廉价低质”。
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前不久在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3年春季视频调度会上说得掷地有声:“任何人都不能打孩子的主意,要让那些从孩子嘴里抢食的人身败名裂”——放出此言的背景,其实大家都懂的,学生“营养餐”变质、中毒事件屡屡被曝光,中央财政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提供营养膳食的补助款,经常被质疑,成了一些人嘴里的“唐僧肉”。详细
"营养餐"营养了谁?责任之失谁承担?
首先,学校等教育部门难辞其咎。据报道,安徽山区的一名小学校长坦言:“国家拨付的3块钱是孩子们的吃饭钱,但食堂人工费用、水电燃气等日常开销,也要从学校公用经费和营养补助里挤出来。”这说明一些学校在管理上相当混乱,特别是在经费使用上随意很大。对此,确实该通过审计监督等过硬措施依法管起来了。
其次,政府管理部门也有责任。国家规定,凡进入营养改善计划的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都要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事实是,很多“三无产品”流入了孩子们餐桌。
最后,食材供应商、学校食堂经营者要承担法律责任。孩子的“营养餐”变了味,虽然与学校和政府监管不力有关系,但归根结底还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食材供应商和学校食堂经营者惹的祸。详细
解决问题最关键 营养餐有了监督员
近日,湖北省保康县过渡湾镇中心学校营养餐监督员在食堂查看菜品质量。今年春季开学,湖北省保康县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80多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成立了由校长、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共同参与学生食堂管理,加强营养餐的监管力度。详细
成功案例分享学习 学生叫好的营养餐
台州为中小学生配置“爱心营养餐”,起始于2005年。当年规定,每生每年“爱心营养餐”标准为200元;2009年下半年,该标准提高到每年350元;2012年,每生每年“爱心营养餐”标准又提高到750元。餐数则从一周一餐,到一周二餐,再到一日一餐。餐费资助标准从每周5元,到每周8元,再到每周18.75元(每餐3.75元)。
全市3.8万多名学生享受到营养餐,许多孩子表示“午饭很好吃” ,但也由于人数不多,宁溪小学采用的是为这些学生免费提供与其他学生一样的午餐,每生每学期100餐。“每餐费用一般都超过3.75元,亏空部分学校承担。”学校表示很有压力.详细
(责任编辑: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