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南宁8月5日讯(记者周骁骏 童政)日前,记者从广西区民政厅获悉,结合今年全国征兵时间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广西决定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名义为义务兵家庭和烈士家庭统一颁发“光荣军属”、“光荣烈属”牌匾。
据了解,此次统一为义务兵家庭和烈士家庭颁发光荣牌匾是上世纪80年代以来,广西首次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名义颁发。据自治区民政厅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此次颁发的对象范围是2013年入伍、户籍地在广西行政区域内、享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持有《入伍通知书》的义务兵家庭和户籍地在广西行政区域内、持有《烈士证明书》的烈士家庭。光荣牌匾的颁发和悬挂工作由县(市、区)民政局组织实施,悬挂光荣牌要做到醒目、协调、庄严,一般应悬挂在义务兵家庭和烈士家庭正门门框正上方的中间位置。
目前,光荣牌匾已经由自治区民政部门陆续下发各地,自2013年8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义务兵家庭和烈士家庭将分别悬挂“光荣军属”和“光荣烈属”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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