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战略任务和措施
(一) 实施知识产权优势培育计划
1.专利优势培育工程。围绕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大政策及资金支持力度,引导区域、企业制定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优势区域和优势企业;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培育一批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强的县(市、区)进入全国先进行列;扎实推进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到“十二五”末,力争再培育2个市进入国家示范城市行列。
2.商标战略推进工程。培育自主商标,力争在全省支柱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中形成若干驰名、著名商标群。支持驰名、著名商标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控股等多种途径进行商标品牌重组,通过许可使用、连锁经营等多种方式,促进商标品牌做优、做大、做强。引导出口企业和对外投资企业开展涉外商标注册,拓展国际市场。鼓励拥有自主商标的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和国际化经营,建立国际化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体系,提高自主商标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3.版权产业发展工程。完善作品登记制度,建立优秀登记作品奖励机制。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音像制品、工艺美术等优势和特色版权产业,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版权、多元投资主体的大型企业。培育动漫游戏、网络传媒、文化娱乐、广告设计等现代创意产业和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等技术版权产业。发展软件产业,加强重点软件园区建设,大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建立综合版权交易平台,推动版权交易,促进版权产业发展。
4.植物新品种创造工程。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研创新优势,以主要农作物、蔬菜、林果、花卉、森林植物为重点,推进特色优质新品种选育,建设优质种子、苗木生产基地。打造育种能力强、生产加工技术先进、市场营销网络健全、技术服务到位的现代农作物种业集团,显著提高优良品种自主研发能力和覆盖率,提升农产品的质量和效益。
5.其他领域知识产权推进工程。加大地理标志资源开发力度,建立健全地理标志的技术标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检测体系,培育具有山东特色的地理标志产品。加强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有效利用,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引导市场主体建立完善商业秘密管理制度,强化保护措施,实现规范化管理,妥善处理好保护商业秘密与自由择业、涉密者竞业限制与人才合理流动的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落实国家遗传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制度,建立合理的遗传资源获取与利益分享机制,防止遗传资源流失和无序利用。建立健全传统知识保护制度,支持传统知识的传承和发展。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民间文艺的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民间文艺发展。
(二) 实施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提升计划
1.强化知识产权制度运用。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制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规范,引导企业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将知识产权纳入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经营管理、资本运作的全过程;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加大企业创新投入,促进自主知识产权产出;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增强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创新源头作用,通过强化对知识产权意识、科研开发知识产权导向和知识产权创造能力等指标的考核,进一步提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制度运用能力。
2.促进知识产权转化应用。加大对知识产权转化扶持力度,完善配套政策,强化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自主创新等财政资金的知识产权导向,重点支持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和经济价值的专利技术实施转化。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加快专利技术的转移转化。充分发挥现有科技创新园区、孵化器和知识产权展示交易平台的作用,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转化交易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运营机制,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知识产权运营体系。鼓励企业通过购买、许可、质押、兼并重组、特许经营、知识产权联盟等方式运营知识产权,促进自主知识产权的流转和应用。
3.推进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拓展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渠道,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以国家区域专利信息服务(济南)中心和国家级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基地为依托,建设覆盖各级、各重点行业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网络,为全省重大经济决策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支持。加强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人员培训,提高队伍素质。积极引导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多元化与多样性地开展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开发与利用,提升全社会的自主创新能力。支持社会资金投资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参与增值性知识产权信息开发利用。
(三) 实施知识产权支撑体系建设计划
1.强化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建设。深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省、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职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健全和完善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逐步建立工业产权、版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权责明晰、统一高效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鼓励和引导各类园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2.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建立部门协调机制,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全省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加快省、市知识产权人才教育和专业人才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建设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教育基地。建立激励自主创新的人才考核评价制度,将知识产权要素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和岗位聘用的依据。按照国家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人才的专业技术评价体系。
3.强化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建设。培育壮大知识产权服务业,制定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品牌化、规范化发展,培育一批知识产权服务龙头企业。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构建集知识产权代理、信息服务、人才培养、金融担保、转让交易和运营等为一体的高端服务集聚区,形成辐射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现代服务业高地。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知识产权服务领域。鼓励省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境内外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加强交流合作,拓展服务领域,加快向专业化、规模化和国际化方向发展。
(四) 实施知识产权促进重点产业发展计划
1.强化产业发展知识产权导向。针对重点产业发展规律和特点,研究制定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推进计划,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重点扶持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发展,打造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特色基地。建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和主要竞争对手知识产权状况监测数据库,及时研究分析国内外相关产业在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发展动向。建立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产品目录和市场状况信息发布制度,引导产业稳步健康发展。
2.强化产业发展创新体系建设。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金结合,具有鲜明知识产权特色的产业创新体系,加快提升产业发展与竞争优势。引导和促进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以知识产权的获取和共享为目标的合作,促进知识产权向企业的集聚。充分发挥企业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行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的作用,促进重点产业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产出。积极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盟建设,集聚产业知识产权资源,形成产业发展优势。
3.完善产业发展知识产权保障机制。出台知识产权促进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加大对重点产业的知识产权政策扶持力度,在知识产权创造资助、能力培育、转化扶持、人才培养、信息服务等政策方面给予倾斜。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评估机制,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评估服务,促进以专利、商标为主要载体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在重点行业和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特派员制度,指导帮助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和综合运用能力。
(五) 实施全民知识产权意识提升计划
1.强化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将知识产权纳入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总体规划,建立政府上下联动、部门和新闻媒体横向联合、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宣传工作体系,每年开展知识产权进企入校、进村入户的宣传普及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实施知识产权“十百千万”培训工程,保障培训经费投入,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广泛开展对公务员、企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中介服务人员以及行政执法保护人员的知识产权培训,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2.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普及教育机制。加快构筑知识产权远程教育网,优化知识产权教育内容,加强知识产权师资队伍建设。逐步将知识产权内容纳入中小学教育体系。将知识产权教育作为高等院校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设立知识产权二级学科,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设立知识产权硕士、博士学位授予点,培养高素质的知识产权人才。
(六) 实施知识产权发展环境优化计划
1.加强知识产权法规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地方立法调研,适时修订和完善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衔接,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地方性法规、规章,重点在知识产权能力培育、技术转让实施和遗传资源、地理标志保护、植物新品种开发等方面,推动相关知识产权立法进程,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制环境。
2.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充分发挥诉前禁令、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先予执行、强制执行等措施在打击知识产权侵权方面的积极作用,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以及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加大惩处力度,降低维权成本。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健全知识产权审判专家咨询制度,继续推动由知识产权审判庭集中审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试点工作,完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制度,推进司法公开,提高审判、执行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审判机构,大力充实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基层基础建设。
3.加大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健全各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重点加强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和条件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联动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司法保护部门合作,建立健全重大案件会商通报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的案件移送制度。加强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力度,有效遏制进出口环节侵权等违法行为。加强会展知识产权保护。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积极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加快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建设,建立举报投诉奖励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新建一批维权援助机构。建立境外知识产权诉讼快速反应机制,帮助企业有效应对境外知识产权纠纷。
4.加强知识产权合作交流。强化省部间合作交流,与国家相关部门建立知识产权合作会商机制,借助其人才、信息等资源优势,加快推动山东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深化省市间合作交流,重点推动与环渤海、华东各省市的合作机制建设,在联合保护、战略研究、信息服务、知识产权转移等方面加强合作交流,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加强与国外知名知识产权机构和组织的联系,促进知识产权资源、人才、学术、信息的交流与合作,营造交流顺畅、信息共享、互利共赢的良好知识产权合作氛围。
五、实施保障
(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组织领导,将知识产权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切实把实施《纲要》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长效机制。省知识产权联席会议负责《纲要》实施的统筹协调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根据《纲要》目标任务制定具体措施和年度推进计划,确保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
(二) 完善配套政策。各级、各部门在研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计划时,要明确知识产权导向。强化知识产权政策与产业、区域、科技、贸易、文化、教育、卫生等政策的衔接。加快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制度。健全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知识产权信息登记、统计与评估制度。将知识产权指标纳入国有企业绩效考核体系。完善知识产权激励机制,对具有重大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优秀自主知识产权项目,以及对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获得国家、省专利奖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政府应给予奖励。各市、县(市、区)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知识产权奖励措施。
(三) 加大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大对知识产权的投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在本级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并根据财力状况逐年增长。加大财政资金集成支持力度,各部门专项资金要突出知识产权导向,加强资源整合。引导市场主体加大知识产权资金投入,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知识产权投入。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业务,重点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自主研发及知识产权产业化,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金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体系。
(四) 强化考核评估。省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或组织机构,建立《纲要》实施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对主要目标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对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市《纲要》实施年度推进计划制定、工作进展、实施效果等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建立通报制度,确保《纲要》提出的任务和措施全面落实。
(责任编辑:徐晶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