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政发〔2013〕11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确保完成省委十二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省政府决定,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特别是有明确指标、时限要求的任务向市州和部门分解下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即部署,靠实责任。省政府各部门要对承担的目标任务在2月底前逐一进行细化分解,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市州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省政府备案,切实做到目标任务、重点要求、时间进度、责任人员、奖罚措施“五明确”,真正把各项任务放在各级干部心里、压在责任人肩上。各市州政府要在春节前完成目标任务的分解细化,3月上旬拿出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方案,并报省政府备案,切实形成从省到县层层有任务、人人有责任、事事能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措施,有序推进。各市州、省政府各部门要按照今年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经济运行情况,着眼于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突出深入实施“3341”项目工程,突出民生保障工作,突出扩大招商引资,突出加速提升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弱项指标,抓紧研究确定确保任务完成的相关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三、形成合力,狠抓落实。各市州、省政府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意识,加强上下左右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省政府各部门要切实提升服务意识和水平,主动加强与市州的沟通衔接,帮助和指导各市州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完善工作思路。各市州也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各项重点任务的进展情况,抓好工作对接,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四、加强督查,严格奖惩。省政府办公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对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严格对标检查,并及时向实施单位反馈,每季度向省政府报告一次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作为省政府掌握各市州、各部门领导班子执行力和落实力的重要依据。各市州、省政府各部门也要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和考核奖惩制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省政府将继续对工作完成较好、政府目标管理考核排序靠前的市州进行表彰奖励,进度滞后的市州和部门要在省政府常务会议上作出说明并报告改进措施。市州综合考评结果将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成员工作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依据。
各市州、省政府各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主题主线,稳中求进,好中求快,促进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生态绿色持续发展,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进程。
附件:1.2013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分解表
2.2013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考核目标分解表
3.2013年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13年2月2日
抄 送: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