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
更名为石嘴山生态经济开发区的批复
宁政函〔2013〕25号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将宁夏平罗工业园区更名为石嘴山生态经济区并升级为自治区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请示》(石政发〔2012〕17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宁夏平罗工业园区更名为石嘴山生态经济开发区并升级为自治区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由你市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运行管理工作。
二、你市要尽快组织编制《石嘴山生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按程序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
三、更名升级后的园区建设要突出生态主题,科学合理布局项目,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增强产业集聚和生产集约功能,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着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园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3年3月8日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