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关于印发山东省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全文)

2013年05月08日 18:21   来源:政府网站   

  鲁政办发〔2013〕10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4月12日

山东省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明确2013年质量工作重点和各部门工作任务,深入推进实施质量强省战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3〕18号)要求,制定我省2013年行动计划。

  一、强化惠民生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监管。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重点,积极实施清洁生产,完善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和认证认可制度,严格高耗能、高污染、质量低劣项目的准入和退出管理。加强车用汽油、柴油产品质量监管。构建食品进口注册工作体系。开展计量惠民专项行动和能效标识产品专项执法打假。(质监、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环保、农业、商务、工商、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单位负责)

  二、开展服务质量统计监测与测评。在旅游、金融、汽车售后和社区服务等重点民生领域启动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试点,探索建立服务质量统计监测与测评体系,推动物流服务、金融服务、生活性服务及产品售后服务等重点服务行业提升服务质量。(质监、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商务、旅游、银监、工商等部门、单位负责)

  三、加强服务“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农机、化肥等重点农业生产资料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开展农药质量市场抽查和专项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全省饲料质量安全、生鲜乳质量安全和养殖环节“瘦肉精”监测计划,开展兽药残留监控和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以种子等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开展“打假护农”专项行动和市场大检查。积极实施“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在我省创建一批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区)。(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兽医、食品安全、工商、质监、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单位负责)

  四、加强重点工程和重大设备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装备制造基础设备、能源生产设备、石油化工设备、交通运输设备质量监理,为南水北调、西气东输等重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提供保障。组织开展工程质量通病治理专项行动,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督查。针对风景名胜区栈道、护栏、码头等基础设施和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商业和公共场所电梯安全监管。(质监部门牵头,经济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等部门、单位参加)

  五、深入开展“品牌提升年活动”,集中培育和推介山东工业名品。完善工业企业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提升农产品品牌价值,建立山东知名品牌数据库。深入推进品牌消费集聚区建设。组织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工作。按照国家品牌价值评价制度,以及品牌价值术语、要素、评价要求、评价方法等系列国家标准的要求,建立我省品牌价值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做好我省品牌价值评价工作。在我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中,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品牌影响大的产品和服务项目为重点,探索培育一批“山东制造”和“山东服务”的高端品牌,争创一批能与国际顶尖品牌相媲美的“中国制造”和“中国服务”高端品牌。(质监、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农业、海洋与渔业、商务、国资、工商、出入境检验检疫、旅游等部门、单位负责)

  六、加强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监测评估。以解决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饲喂不合格饲料、滥用农兽药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五类“违禁超限”违法行为为重点,开展风险排查整治。以酒类、化肥为重点,探索建立质量安全违法责任追溯制度和公开违法违规记录的制度。开展学校食堂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专项整治。引导企业积极开展交通及铁路产品、有机产品、服务外包等认证。开展儿童用品、家用电器等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探索建立产品伤害监测数据直报系统,开展产品伤害专项调查,收集、统计、分析与产品相关的伤害信息,评估产品安全的潜在风险,及时发布产品伤害预警。建立国际邮路生物安全保障制度。加强口岸新型冠状病毒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经济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农业、海洋与渔业、林业、畜牧兽医、商务、卫生、工商、质监、出入境检验检疫、食品安全、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单位负责)

  七、严厉打击质量违法犯罪行为。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质检利剑行动”。严查彻办食品、儿童用品、化妆品、农资、建材、汽配制假售假等违法大案要案。严厉打击葡萄酒、橄榄油等产品制售和进口环节中的违法行为,加大对进口商品的通报召回工作力度。加大对质量违法大案要案、社会关注热点问题的督查督办力度。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质监部门牵头,经济和信息化、农业、海洋与渔业、林业、食品安全、畜牧兽医、商务、工商、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单位参加)

  八、落实企业质量安全社会责任。在大中型企业推广实施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督促汽车生产经营者严格履行“三包”责任,严格实施缺陷汽车召回、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以及重点、大型企业发布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在消费品生产企业中探索建立产品质量状况主动报告制度。实施产品质量安全约谈制度。开展质量创新示范基地建设,树立一批质量管理先进标杆,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开展企业质量攻关、质量创新成果分享活动。(经济和信息化、国资、工商、质监、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单位负责)

  九、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实施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推进乳制品、大米、面粉、食用油、白酒、特种设备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开展虚假违法医疗、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整治。开展旅游行业“讲诚信、促发展”主题活动。组织旅游市场专项检查,打击旅游经营中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商务、工商、质监、出入境检验检疫、旅游、食品安全、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单位负责)

  十、开展“质量月”等系列主题活动。鼓励各地开展质量文化主题公园、城市质量节、质量安全周、质量夏令营等主题活动。大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弘扬质量先进典型,曝光质量违法案件。开展质量万里行、农资打假下乡、清新居室行动和质量专家企业行等专项活动。积极建设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中小学质量教育基地,广泛开展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在汽车、农业机械、家用电器行业骨干企业开展可靠性提升试点。(质监部门牵头,宣传及有关部门参加)

  十一、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积极组织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组织开展争创“全省质量强市、县(市、区)示范区”活动,在各创建城市组织实施市民质量满意度测评;引导各级政府加强质量工作,建立一批将质量提升作为区域发展战略核心内容、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的示范县(市、区)。积极参与首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质监、经济和信息化、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单位负责)

  十二、强化质量工作考核激励。完善省、市、县三级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规范质量统计信息公开程序。推动各级政府实施质量安全绩效考核。研究制定质量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考核制度及实施方案。推动各级政府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评价指标,制定我省《政府质量工作专项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将质量安全与质量发展考核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质量强省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对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实施本行动计划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监察、质监、出入境检验检疫、统计等部门、单位负责)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济南军区,省军区。各民主党派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4月12日印发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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