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首付限额放宽 未成年可做股东
吉林省工商局出台政策大力支持全民创业
近日,省工商局出台了《关于全力支持全民创业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创新服务举措,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我省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全过程指导和全领域扶持。
注册资本零首付限额由50万元放宽至100万元。从原有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可以零首付放宽至100万元以下均可以零首付,缴付时限从原来的最长两年放宽至5年。
非货币财产出资最多可达到100%。《意见》提出,创业者凡以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高新技术成果等非货币资产出资,评估价格在500万元以内的,出资比例不再受70%的上限规定限制,最多可以达到100%。今后,只要符合条件,完全没有货币出资也可以办公司,极大降低了科技成果转化门槛。
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成为公司股东。针对近年来出现的越来越多股权继承、赠予现象,《意见》提出,经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同时经其他股东同意,允许未成年人作为股东或发起人投资设立有限公司;允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继承、接受赠予成为公司股东,有力保障了股东权益的合法流转。
允许部分涉及民生行业豁免登记。对城市早、夜市临时商贩和农村流动小商贩(从事粮食收购、牲畜贩运、货物运输除外),免于工商登记;农民在集贸市场或当地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土特产品的,免于工商登记,由所在地工商所实行备案管理。
积极鼓励网上创业。为支持网络商品交易行为,帮助更多的创业主体充分运用好网络创业大平台,《意见》立足工商部门网络商品交易监管职能,首次在优惠政策中系统提出鼓励网络商品交易的措施办法,包括鼓励网上推广吉林特色产品、推动网络商品交易集聚发展、支持个人开展网络商品交易,大力助推电子商务发展。
支持创办家庭农场。积极支持以自有土地和土地流转为基础创办家庭农场,发展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经营模式。简化登记程序,支持家庭农场依法以各种市场主体类型登记注册,允许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家庭农场”字样。
此外,工商部门还将继续推行注册资本零首付、工商业务零收费、市场准入零障碍的“三零服务”,全面开通验资e线通业务,在企业网上年检基础上开展个体工商户网上验照,全面激发全民创业热情,增强民营经济内生动力,推动我省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