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三领导因"摔婴案"被撤 摔婴民警已被依法批捕

2013年08月24日 09:15   来源:北京青年报   白帆

  “记者从河南省安阳市委宣传部了解到,“摔婴案”涉事民警郭增喜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同时受到开除党籍、公职处分;而林州市公安局包括局长在内的3位领导被撤职。”

  8月22日,林州“摔婴案”犯罪嫌疑人郭增喜,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纪检监察机关也决定给予郭增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3日,安阳市、林州市纪检监察等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决定给予林州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魏书平留党察看两年(党内职务自然撤销)、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林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杨承栋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林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苏祥顺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7月18日,在河南林州市皇冠KTV附近,民警郭增喜在没有任何争执的情况下,将一个仅7个月的女婴举过头顶摔至地上。然而,在长达一个月的时间内,这起恶性案件的涉案民警郭增喜只被关了禁闭,却没有受到任何法律制裁。

  之后,林州人大主任翟建周在人大常务会议上提到此事。8月17日,《法制晚报》将此事曝光,报道中称涉事民警郭增喜仅被关禁闭15天。

  在舆论关注之下,林州及安阳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8月17日晚,涉事民警郭增喜被警方控制,同时,林州市委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8月18日晚,安阳市公安局党委决定,林州市公安局局长、政委、副书记三名主要领导停止执行职务、接受组织调查。同时,林州市委宣传部发布通告称,摔婴民警郭增喜被押往安阳看守所采取异地关押措施。

  8月19日,河南省公安厅就“摔婴案”明确指出,这是一起严重侵害群众利益、败坏公安形象、性质恶劣的刑事案件,必须依法严肃处理;对林州市公安局在案件发生后既没有依法办案,也没有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等严重失职行为,必须严格追究责任。(文/实习记者白帆综合新华社消息)

(责任编辑:尹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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