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巩固和发展生态优势
加大节能减排攻坚力度。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完善节能减排的指标、监测和考核体系。强化新开工项目节能评估和环评把关,从源头上加强能源节约和污染防控。健全节能环保奖惩机制,继续实施差别电价、替代发电、污水处理运营费同处理效果挂钩等各项政策。继续推进重点节能工程,加强节能技术改造和合同能源管理,抓好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节能,鼓励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加快燃煤电厂、冶金企业脱硫等减排项目建设,督促企业完善污染治理设施,抓好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依法查处治理设施不运行和违法排污行为。推进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建设23个污水处理项目和27个垃圾处理项目。鼓励环保企业加强节能减排新技术、新装备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加快淘汰小火电、小水泥、小造纸等落后生产能力,严格限制审批建设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小水电项目。培育低碳经济、循环经济,推进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生态化改造,鼓励“三废”综合利用和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促进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加大资源合理开发和保护力度。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大项目用地,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合理利用和保护海岸资源,实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加快编制重点港区控制性详规,切实管好用好港口岸线、前沿海域和后方陆域。加强地质勘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加大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力度。深化重点流域和区域污染防控,加快治理“五江两溪”、主要海湾和近岸海域。抓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内河、噪声和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推进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建立健全跨区域的综合整治和生态补偿机制,加强生态示范区建设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推进生态公益林、湿地、沿海防护林保护和建设,有效防治水土流失,促进生态修复。
(五)充分挖掘潜力,拓展开放广度和深度
千方百计发展对外贸易。第一,继续实行出口退税超基数地方负担部分由省级财政统一承担的规定,对大宗优势产品出口给予退税支持。第二,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和保单融资规模,健全银贸协作机制,加强外经贸企业融资服务。第三,加快推进重点产业出口基地建设,打造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聚集区,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产品出口。第四,支持企业建设自主营销的境外终端贸易网点,保持市场份额,拓展新兴市场;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稳妥收购和引进有价值的国外品牌、营销网络和智力资源。第五,推动加工贸易企业向上下游拓展,带动省内配套产业发展,扩大产品内销。第六,推动服务贸易载体建设,培育服务外包示范区,促进重点行业和企业服务贸易出口。第七,扶持进出口行业协会发展,有效应对国际贸易壁垒。第八,把鼓励进口与促进企业设备更新结合起来,扶持企业进口先进的关键技术设备。第九,坚持实行7天工作制和24小时预约通关,建立大通关评价体系,扩大福建电子口岸覆盖范围,加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创造良好通关环境。
持续提升利用外资水平。抓好大项目定向招商,实行全程跟踪、专人承办、重点扶持,促进在谈项目尽快落地。完善“9?8”投洽会等重要平台功能,加强与境外企业界和行业协会的联系,建立动态管理的外资项目储备库,有效拓展项目源。编制对外招商重点产业目录,加快引进起点高、带动力强的项目,推动外资企业研发本土化,提高利用外资质量。积极引进创业投资基金等参与企业并购重组,推动企业增资扩股、境外上市。发挥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出口加工区等各类特殊监管区的综合政策优势,提升开发区发展层次。强化涉外部门、审批机构、经办人员的服务意识,为外商投资提供热情周到的一站式服务。积极稳妥推进企业对外投资合作,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
深化闽港澳侨经贸合作。拓展闽港合作八大平台的内涵和功能,推动金融、物流、服务外包等领域合作,吸引香港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入驻福建,开展物流服务推介活动,承接香港离岸发包和转包业务,与香港联合举办服务业合作论坛,开展专业化联合招商推广活动,办好香港“福建省境外培训基地”,联手建立中小企业工业设计研发联盟。创新闽澳四项合作的形式和内容,与澳门、葡语系国家共同举办三方合作投资贸易活动,组织机电、建材等专场展会,开展“一程多站”连线旅游。坚持外事为民,推进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与海外华侨华人联谊,搭建经贸协作网络,吸引侨资侨智参与海西建设。
促进区域联动协调发展。制定和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加快建设全国主体功能区的重点开发区域。推进与中西部区域合作,积极推介海西港口,支持沿海企业到内地兴办“无水港”,鼓励内地企业到沿海兴办“飞地港”,扩大铁公海空联运,拓展内陆腹地。加快培育海峡西岸城市群,强化闽西南、闽东北城市联盟。加强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完善城市基础设施,落实公交优先政策,发展城市快速公交系统和轨道交通,改善人居环境。扎实推进山海协作,加大对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海岛和库区的扶持力度。做好对口支援,认真实施援建彭州项目规划,继续开展支医、支教和就业援助,深化互学互助,实现共同发展。
(六)着力先行先试,推进闽台交流合作
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顺应两岸“三通”新形势,持续拓展“五缘六求”,加快构建服务祖国统一大业的前沿平台。
积极扩大“三通”效应。以一流水准完善口岸设施和交通网络,提升通关效率和服务水平。做好厦门、福州客运包机航点和沿海8个直航港口的运营,推进与台湾本岛的海上客运直航,组织客源,拓展货源,发挥中转枢纽作用。完善对台邮件处理中心,促进福州、厦门两岸邮件封发局高效运作。拓展与金马澎直接往来。
提升闽台经贸合作水平。细化落实中央的惠台政策,加强对台资企业的融资支持和转型升级服务,保护台商合法权益。建立与台湾行业协会、商会的对口合作机制,抓紧实施与台湾工商界已达成共识的项目,鼓励闽台双向直接投资。发挥台商投资区的功能优势,推进闽台重点产业对接,吸引台湾产业组团式转移。引进推广优良种苗、先进技术设备,推动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培育一批现代农业合作示范基地,扩大台湾农产品贸易规模。加强对台远洋渔业和渔工劳务合作。推动现代服务业合作,鼓励闽台金融企业互设分支机构。打造海峡旅游精品线路,扩大大陆居民经金马澎赴台湾本岛旅游规模。
促进文化交流双向互动。实施闽台教育交流与合作工程,做好台胞子女在闽就读、就业指导服务,扩大职业教育联合招生,加快组建海峡职业教育合作交流中心。推进科技交流合作,开展台胞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试点,争取扩大台胞职业技能鉴定工种范围,引进台湾专业人才。深化图书发行、版权贸易等文化产业合作。实施涉台文物保护工程,加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中国闽台缘博物馆、台湾文献信息中心建设。推进族谱对接,办好海峡论坛、妈祖之光等交流活动。
(七)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增强发展内在动力
认真实施国家统一部署的重大改革。落实增值税转型改革,鼓励企业增加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投资。做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相关工作,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实施统一内外资企业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深化财政金融改革。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厉行节约,重点保障民生和社会事业投入。继续推进收费基金制度改革,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整合专项资金,强化非税收入管理。健全省管县财政体制,加大对困难县转移支付力度。基本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清理化解工作。推进依法理财,加强财政和审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加快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造,大力发展小额信贷,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发挥保险的保障和融资功能,发展农村保险事业。加强金融监管,维护金融安全稳定。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施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若干意见,加快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步伐,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组建福建省投资、能源、交通、外贸、华侨实业五大集团,提高国有资本集中度和营运效率。落实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和国有产权代表制度,健全投资决策、风险控制和内部监管机制。进一步扶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民间资本更多地进入重点产业、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等领域,支持民营企业创立品牌、创新技术、科学管理,提升发展水平。广泛凝聚闽商力量,鼓励支持回乡投资兴业。全面清理不合理收费,加大为企业减负力度,营造良好投资环境。
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稳步实施政府机构改革,年内完成省、市、县(区)政府机构改革任务,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改进政府管理方式,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和门户网站建设。健全政府投资管理体制,继续推行项目法人招标和代建制。加快资源和要素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促进中介服务组织和行业协会规范运作,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湄洲湾港口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提升厦门港一体化管理水平。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为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八)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充分共享发展成果
全方位促进就业增长。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力争新增城镇就业6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万人。加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鼓励面向城乡基层、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加大对自主创业的政策扶持,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完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见习制度,鼓励高校毕业生继续深造。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提高社会保险补助标准。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
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制定实施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出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再连续两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推行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的作用。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逐步解决关闭破产和困难企业职工医保问题。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重视老龄工作,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积极发展慈善事业和残疾人事业。大力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廉租住房3.5万套,其中租赁补贴1万套,发展经济租赁房,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
提高教育和医疗服务水平。完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努力缩小义务教育阶段城乡、区域和校际之间办学条件差距。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稳步推进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改革,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后的高考改革方案。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实训基地和县级职教中心建设。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调整优化学科和专业结构,加大高层次、紧缺型人才培养力度。开展早期教育,重视学前教育和终身教育,关心特殊教育和老年教育,发展社区教育和继续教育。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适当提高补偿标准。健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加快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用两年时间使全省乡镇卫生院基本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和基本诊疗设备装备标准。实施一批医院改造建设项目,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坚持中西医并重,扶持中医药发展。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加强人口和计生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治理性别比偏高问题,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