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把推进城镇化作为扩大内需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抓手,遵循城镇化发展客观规律,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提高城镇建设质量和水平,促进城乡一体化,为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强劲拉动力。
高起点抓好城镇规划。坚持以人为本、塑造特色魅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突出城市发展格局、规模、形态和特色定位,科学制定城镇规划。抓紧编制城市群、城市带和其他区域性规划,重点完成11个设区市中心城区和80个县(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尽快完成市、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加快编制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规划编制和审批程序,提高科学规划水平,确保规划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的检验。加强规划立法,切实提高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拓展城市发展框架。大力支持以南昌为中心的城市群发展,推进九江、赣州、上饶、抚州与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海西经济区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对接,提高景德镇、萍乡、新余、鹰潭、宜春、吉安等区域中心城市的综合承载力,不断优化全省城市发展的空间布局。按照“改造老城、建设新城”的理念,拉开城市发展框架,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加快构建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相互衔接的立体交通体系,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先地下后地上,抓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加强城市各功能区之间的有机联系,做到功能互补、相互融合、组团式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要把共青城建设成为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开发区”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握机遇,科学规划,大胆改革,加快发展,着力把共青城打造成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探索的试验区,经济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有机统一的示范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展示区。
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围绕拥有一流的空气、一流的水质、一流的生态、一流的环境,加快推进宜居城市、生态城市、园林城市、文明城市建设。按照把森林引入城市、让花园进入社区、集中绿化有规模、分散绿化创特色、林相结构成景观、生态环境更优美的要求,着力提高城市绿化水平,今年全省城市建成区绿地率提高1.5个百分点。充分保护和利用好城市的山林、江河、湖泊、湿地等自然资源,打造独具特色的绿色、亲水、休闲城市生态景观。切实提高城市宜居环境的质量和品位,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治理城市污水、空气污染、环境噪声和生活垃圾。以城市住宅小区为重要单元,努力打造一批环境优美、生活便利、文明和谐、最宜人居的城市生活组团。今年力争建成3个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到2012年,力争各设区市基本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50%的县级城市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
加强以县城和中心镇为重点的小城镇建设。坚持把小城镇建设与培育特色优势产业结合起来,与逐步减少“空心村”结合起来,与提高“三农”服务能力和水平结合起来,与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结合起来,与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向工业园区转移就业结合起来,努力把小城镇建设成辐射和带动农村发展的消费中心、生产要素集散中心、“三农”服务中心、社会保障和公共社会服务中心。促进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新增8000个村点开展新农村建设。
创新城镇运行和管理机制。依法依规统筹运作政府资源、资产、资本,为城镇建设搭建融资平台,筹集建设资金。创新城市管理方式,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坚持科学用地、集约用地、依法用地,使城市土地发挥最佳效益。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努力消除农村人口向城镇有序转移的制度障碍,逐步实现农民工在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购房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采取有效措施让农民工能够真正融入城镇,实现“进得来、留得住、有工作、能增收”。
(五)大力实施民生工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各级政府的最大责任。今年的民生工程,重点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八个方面,办好65件实事。
一是进一步扩大就业和创业。新增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2亿元,重点扶持创业。从财政就业资金中安排4亿元,购买5万个城镇公共服务和基层社会管理岗位,解决困难群众就业问题。为残疾人购买公益性岗位5500个,帮助他们就业。从财政就业资金中安排2.96亿元,免费就业培训50万人。力争全年新增城镇就业45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48万人。让就业是民生之本方针在更多的政策措施上得到落实。
二是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障力度。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月人均增加145元。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增加到586万人。解决返城未安置就业的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在11个县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拓展社会保障的深度和广度,让老有所养的政策惠及更多的百姓。
三是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将全省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提高到252元,并相应提高城乡低保对象的财政补差水平;将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每人每年提高60元。进一步提高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城镇大集体困难企业未参保退休职工、国有农林水困难企事业单位未参保退休职工生活补助标准;提高企业军转干部和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退役士兵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继续对困难群众实施法律援助。
四是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继续实施“光明·微笑”工程,全面完成全省所有具备手术适用症的白内障和唇腭裂患者免费手术治疗。扩大医疗保障“三张网”覆盖面,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120元,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达到65%左右;全额资助在校大学生参加属地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80元提高到120元,住院补偿封顶线由3万元提高到5万元,参合农民一次报账率达到90%以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扩大城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范围。采取扎实措施,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农林水企事业单位、困难农垦企业和城镇困难大集体企业职工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五是进一步提高教育保障和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继续完善济困助学体系,为全省15.75万名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含技工院校)涉农专业学生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免费教育。省财政整合和增加资金3亿元,重点支持地震及其他地质灾害易发地区校舍改造。向公众免费开放的博物馆和纪念馆增加到100家。省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家书屋”、自然村通广播电视、乡镇综合文化站及基层群众体育健身场所建设。继续免费为农民群众送演出、送电影,开展健康向上、富有特色的文体活动,使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得到实实在在的改善和提高。
六是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财政投入40亿元,新增廉租住房5.9万套;财政安排4亿元,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施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新建经济适用住房34.4万平方米。加大城市棚户区、农村危房、国有林场危旧房和重点煤矿沉陷区棚户区改造力度,全年改造城市棚户区1344万平方米,努力帮助更多的群众特别是特困家庭和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七是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对3069个重点村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完成深山区、水库库区、地质灾害频发区贫困群众5万人移民扶贫搬迁。实施“雨露计划”,帮扶就业培训3.6万人。
八是进一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新增180万农村人口用上安全饮用水。安排1亿元以上专项资金推进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推进信息下乡进村入户,实现全省100%行政村通宽带,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覆盖所有县(市)。继续实施“村邮户箱”工程,保障农村邮件及时传递到户。新增农村户用沼气10万户、联户2万户。完成渡改桥351座,改造农村公路5600公里,新增通乡油(水泥)路3410公里。
(六)扎实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抓好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为农村教育发展奠定良好基础。适应城镇化进程,加强城镇新区学校建设。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和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深化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促进普通高中内涵发展。稳定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招生规模。实施“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高校高水平创新平台建设311工程”。积极做好第十一次学位授予权审核工作和民办高等职业院校升本工作。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学水平。
扎实推进医药卫生和人口计生事业发展。加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为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1566名全科医生。加强重大疾病防治,突出抓好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传染病防控。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积极发展中医药事业,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视健康教育,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强化医疗服务和食品药品监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开展违法生育行为、出生人口性别比、社会抚养费“征管用”专项整治,大力实施“优生工程”,切实提高人口素质。
大力发展文化体育事业。以建设文化强省为目标,认真实施《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决定》,促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推动经营性文化单位改制转制。着力构建覆盖省、市、县、乡、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发展文化产业,重点支持做大做强报刊传媒、影视制作、出版印刷复制、演艺娱乐、广告会展、文化旅游、数字动漫和文化创意等七大文化产业。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切实加强文史研究、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深入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举办好第十三届省运会;抓好全国第七届城市运动会的筹备工作。进一步完善全省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开工建设省水上运动中心。
切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加强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大型娱乐场所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抓好森林防火,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对频发自然灾害的预警预测,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充分发挥“民声通道”和“网上信访”的作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按照“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置”的要求,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群体性事件。深入推进和谐平安创建活动,加快推进社会治安视频监控“天网”工程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加强国家安全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认真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进一步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继续开展“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
(七)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政府工作效能。
紧紧围绕实现江西进位赶超、跨越发展的目标,按照“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要求,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努力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效能政府和廉洁政府。
坚持依法行政。把依法行政贯穿到政府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法定权限、法定职责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适应形势发展的新要求、新变化,进一步加强行政立法。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权责相统一。依法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政府参事和特邀监察员的意见,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高度重视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推动政府职能进一步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用实际行动切实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健全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社会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专家咨询制度,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提高决策的预见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使政府各项决策程序依法规范、过程民主公开、结果科学公正。汇聚政府、企业、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智慧,精心编制好“十二五”规划,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增强前瞻性、指导性。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全面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改进作风强化服务。大力倡导学习之风,加强公务员的学习、教育和培养,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大力倡导创新之风,创新发展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创新服务方式,努力建设创新型机关;大力倡导务实之风,知实情、谋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努力建设务实型机关。深入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重点在项目引进、立项、报批、跟踪上搞好服务;在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信息咨询、融资贷款、人才引进、政策扶持上搞好服务;在打造宽松透明的市场环境、优越的创新创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上搞好服务;在全力营造政府鼓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积极创业的浓厚氛围上搞好服务。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的创业热情和活力,让想创业、会创业、依法创业者干成事、创成业。
加强勤政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决执行好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几个重点领域预防腐败工作的决定》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抓好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在土地管理、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开发、产权转让、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建立健全公正透明交易平台,实行阳光操作、阳光运行、阳光监督,防止腐败现象发生。严格规范公共财政支出,继续控制公务用车、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用及党政机关出国(境)经费支出。各级政府领导要身体力行,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和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凡是有碍公平、公正和廉洁的事,坚决不插手,不干预,不打招呼,不写条子,一切依法依规办事,用实际行动当好廉洁自律的表率,做人民群众满意的公仆。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政府工作,对夺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全面胜利、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十二五”规划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实施奠定良好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坚定信心,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奋力拼搏,为实现江西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而努力奋斗!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