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和谐基础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切实改进社会管理工作,创新机制,整合资源,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以群众得实惠、管理出实效、基层有活力为衡量标准,大力推进社区建设。以完善功能为重点,推进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明确统一规范,加强分类指导。完善社区事务“一门式”服务工作机制,拓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内容,优化办事流程,方便群众办事。优化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推动企事业单位的文化、体育、教育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工作。
推进基层民主和基层政权建设。进一步加强居委会、村委会规范化建设,支持居委会、村委会协助政府做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促进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发展,引导社会组织诚信自律,进一步发挥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社会工作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积极倡导志愿者服务,鼓励市民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切实加强人口综合管理和服务。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加快完善市级综合协调、区级综合管理、社区具体实施的人口综合管理体制。加快建设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深入推进实施居住证制度,加快完善相关配套政策。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积极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不断完善来沪人员服务管理体系,强化来沪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培训,维护来沪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进一步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拓宽和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把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更加重视解决影响社会安全的热点问题,以深入推进平安建设为抓手,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和防范工作,推进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确保社会安定有序。
(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精神动力
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建设和谐文化,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贯穿现代化建设各方面,形成全市人民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树立“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培育文明道德风尚。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风尚。坚持正确导向,营造积极健康的思想舆论氛围。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建设,推动理论创新发展,进一步发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广泛深入开展和谐创建活动,把和谐社区、和谐家庭等和谐创建活动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推动和引导市民、单位、各种组织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形成人人促进和谐的局面。
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积极性。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他们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教育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认真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提高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水平。做好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增强国防意识,加强国防动员,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巩固军民团结。
五、政府自身建设 本届政府成立以来,政府自身建设迈出了重要步伐。在新的一年,要继续按照执政为民的要求,围绕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目标,以转变政府职能为中心环节,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不断提高行政效率。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管理创新
加强政府自身建设,重点是转变政府职能,难点也是转变政府职能。必须进一步理顺政府与企业、市场、社会的关系,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在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离。进一步加大政府部门与下属企业脱钩的力度,切实防止政府部门直接或间接地干预企业具体投资经营活动,确保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投资决策自主权落实到位,政府把抓经济的主要精力放到为各类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进一步理顺政府部门与事业单位的关系,加快推动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改革,全面推进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转制改企,不断增强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发展活力。按照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的原则,进一步推动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的改革和发展。
注重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把政府工作的重点、政策支持的重点、财力保障的重点逐步向社会事业、公共事业发展倾斜,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倾斜,向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倾斜,向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改善困难群众生活倾斜,向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倾斜,不断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改善政府管理方式。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对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灵活运用价格、税收等经济杠杆,合理调节各类经济主体的利益关系,引导好市场行为。综合运用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更好地履行市场监管职责,规范好市场行为。深化电子政务建设,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整合共享,增强政府网上服务功能,不断提高政府服务效率。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政府行为
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进一步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切实加强政府规章建设。积极配合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紧迫问题、突出问题,及时制定相关政府规章。严格执行立法程序,完善公开征询意见和听证制度,努力提高政府规章质量。
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是规范行政执法的核心环节。继续推进文化市场、城市管理、经济领域的综合执法。进一步理顺综合执法与专业执法的关系,明晰执法界面,明确执法职责。整合执法资源,努力提高基层的执法能力。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监督,切实做好行政执法的评议考核、责任追究和行政赔偿工作。认真实行行政复议制度,坚决撤销或变更违法或不当的行政决定。
(三)继续完善政府工作制度和运作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透明度
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要求,加快形成一整套科学、系统的工作制度、程序和机制,把政府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决策必须科学民主。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健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对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决策,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依照法定程序,由集体讨论、集体决定。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要求,健全决策后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决策得到有效落实。
执行必须规范有序。坚持权力与责任相统一,建立健全政府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究。严格按程序和规则办事,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和完善政府内部分工负责、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注重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配合,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监督必须有力有效。建立健全内外结合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机制,重点加强对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程度高的部门的监督,加强对政府性资金和社会公共性资金使用的监督,加强对掌握权力的人的监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认真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持定期通报重要工作。自觉接受市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意见。重视社会公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同时,发挥政府内部监督机制的作用,加大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的力度,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审计力度。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完善各类社会公共性资金使用的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把依法管理、严格监督、透明运行贯穿于社会公共性资金运作的全过程、各环节,从体制机制上强化对社会公共性资金的监管。
进一步增强行政透明度。“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透明本身就是一种监督。依法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注重推进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程度高的部门的信息公开,注重推进与社会发展、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等公开渠道,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监督和评议制度,保障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抓紧推行审计公开,建立审计整改情况反馈报告制度,以公开促整改。
(四)切实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加大防治腐败的力度
中央严肃查处陈良宇同志的严重违纪问题,充分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对反腐败斗争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我们一定要以制度建设为根本,态度坚决、旗帜鲜明、坚定不移地深入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深入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创新反腐倡廉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障作用。深化落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完善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制度,健全干部轮岗交流、离任审计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强化责任追究。
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坚决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惩治腐败,必须依法从严。对违法违纪行为必须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对违法违纪的腐败分子,必须严惩不贷,决不手软。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扎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点查处政府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和渎职行为。
(五)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好的公务员队伍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坚持执政为民、从严治政,全面推进公务员队伍建设,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加强思想理论武装。结合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江泽民文选》,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把科学发展观转化为战胜困难、解决问题的科学方法,转化为改造主观世界的行为准则。
大兴学习之风。自觉加强对现代经济知识、科技知识、社会管理知识、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断充实和更新与“四个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有关的知识,提高用科学发展观分析实际问题、解决实践难题的能力。更加注重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向基层学习,在群众中寻求办法,在实践中总结经验,不断增强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能力。
坚持求真务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必须符合中央精神、符合上海实际、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必须经得起实践的检验、经得起群众的检验、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切实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和勤俭节约的精神,勤俭办一切事情,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坚决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从严加强对公务员队伍的管理。坚持“严”字当头,严格要求,严格责任,严格管理,严明纪律。加强公务员管理的体制机制法制建设,特别是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执法中的不正之风。
所有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确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牢固确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始终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把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上,用在帮助基层和群众排忧解难上,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
各位代表:人民的信任和重托,是我们前进的强大动力。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中共上海市委的领导下,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加快实现“四个率先”,全力推进“四个中心”建设,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和市第九次党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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