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大力开拓新兴市场,加大对俄经贸科技合作力度,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加快对俄经贸科技合作战略升级。积极推进对俄66个能源原材料投资合作项目建设,争取年内10个以上项目正式开工。加快赤塔60万吨纸浆项目的建设。加大对俄经贸科技合作“四个基地”建设力度,力争尽快建成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经贸实体,大幅度增加地产品出口比重。继续争取配额指标,保证对俄合作中的木材、矿产、石油等能源原材料的回运,努力把我省建成对俄资源进口大省。承办好“中国俄罗斯年”相关活动。继续完善口岸基础设施,拓展绥--波、东--波互市贸易区功能,争取尽早开工建设黑河黑龙江大桥、洛古河大桥、东北东部地区铁路黑龙江段。充分发挥口岸城市作用,全力打造沿边经济带。
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巩固扩大日、韩、东南亚和香港等传统市场,加强与东盟的经贸联系,开拓欧美、中东、非洲、南美等新兴市场,构建多元化的经贸格局。加快贸易增长方式转变,优化贸易结构,努力打造品牌,扩大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支持哈航集团、哈电站集团等企业跨国采购合作。鼓励外资和民营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电子信息、航空交通、光机电一体化等高新技术领域的加工贸易,发展一批实力较强的外贸加工企业。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到境外开展工程承包,合理利用境外资源,建立境外加工基地和营销网络,带动优势产品出口和劳务输出。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围绕哈大齐工业走廊、六大产业基地、东部煤电化基地、对俄经贸科技合作基地等实施产业招商、行业招商和品牌招商,提高招商引资效率和质量。办好第17届哈洽会等重大展会。注重引进和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组织好以企业为主体的赴美国、欧盟及香港等地的招商活动,吸引境外知名企业投资我省重点产业。继续加大国内招商引资力度,深入开展省际间区域合作。抓好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对市县招商引资的奖励资金由5000万元增加到1亿元。
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的原则,以最小的资源消耗和环境代价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搞好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完善和推行行业节能、节水、节材、节地标准,切实抓好降低消耗工作。重点组织实施节约和替代石油、余热利用和热电联产等一批节能工程,城市集中供热率提高到42.0%,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能源消耗下降5.0%,公共建筑和新建城镇住宅全部执行节能50.0%的标准。发展农业节水灌溉,鼓励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回收率。
积极发展循环经济。采取积极的价格、税收和财政政策,抓好节约降耗、减量排放和资源再生利用。加强工业园区产业链建设,围绕核心资源发展相关产业。切实搞好大庆石化资源、七台河煤炭资源、伊春林木资源循环开发利用试点,抓好牡丹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试点。积极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大力发展接续产业和替代产业。谋划和建设七台河宝泰隆煤电化一体、鹤岗煤层气、粉煤灰和煤矸石开发利用等重点项目。
加大污染综合治理力度。突出抓好松花江水体污染后续影响及治理的评估和论证,加快消除污染并启动松花江流域的综合治理。推进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大气污染和废水排放治理工程,工业废水、粉尘、烟尘排放达标率分别实现95.0%、90.0%、95.0%。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汽车,积极执行国家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加快大中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率。
加强生态系统保护。进一步加快生态省建设,强化对水源、土地、森林、湿地、草原等自然资源的生态保护和治理,搞好生态功能区和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加快封山育林、植树造林和草原丰育步伐,继续搞好退耕还林、还草、还湿,抓紧盐碱地和黑土地水土流失综合防治,重点控制土壤退化和草原沙化。加强环境状况预测、监测和预报系统建设。严厉打击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不法行为。
坚持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把各项社会事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出成效。
加快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继续实施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集中力量组织好先进制造与信息化、新能源与节能技术、新材料与精细化工、农产品优质高产与精深加工、生物技术与医药、环境保护与公共安全技术等6大专项规划的实施,启动30个重大科技自主创新项目。以哈尔滨、大庆两个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为依托,通过技术指导、创业孵化和基地示范,吸引有实力的科技企业落户。全省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要增长26.0%以上。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维护创新主体的权益。强化科技队伍建设,建立稳定、吸引人才的激励机制,努力形成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科技人才队伍,特别要加强高级管理人才、高端研发人才、高层创新人才和实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市场建设,营造人才聚集与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
坚持优先发展教育。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快教育结构调整,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积极推进“两基”巩固提高、“双高普九”进程。稳步发展高中教育,加强省级示范性高中建设。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强县职教中心建设,在重点专业领域建设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加大适用技能型人才培养力度,培养中级技能型人才8万人、高级专门人才4万人。抓好高等教育质量建设,积极实施“1115”工程。
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继续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创建卫生城市和卫生乡村力度。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服务,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加强医院管理,切实规范医疗、用药行为,严厉打击收“红包”、吃“回扣”、“开单提成”,以及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行为。认真研究、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做好妇幼卫生保健和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推进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努力构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繁荣和规范文化市场。大力繁荣发展哲学和社会科学,积极发展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事业。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竞技体育发展水平。以冰雪体育长廊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壮大独具特色的冰雪体育。积极培育体育产业。努力办好2006年全国特奥会和第十一届全省运动会,积极做好承办2009年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的准备工作。
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大力开展“诚信龙江”建设活动,塑造黑龙江人的新形象。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反对封建迷信和腐朽没落思想,提高城乡人民的思想道德水准。
统筹发展各项事业。完善统计制度,充分发挥统计工作的重要作用。切实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加强妇女儿童和老龄工作。进一步做好外事、侨务、民族、宗教、人防、气象、史志、档案、防震减灾、国家安全、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等各项工作。
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做好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工作。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再就业。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扶持政策,积极开展就业服务以及再就业援助行动,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努力扩大就业再就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就业的稳定性。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工作。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努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今年要新增就业6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5万人。切实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巩固城镇社保试点成果,强化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和并轨人员后续服务,继续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将城镇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差标准由目前的65元提高到70元。总结绥化市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试点经验,下半年在全省推开。抓好城镇养老、医疗、工伤保险扩面工作,参保人数分别比上年增长3.0%、10.0%、14.0%,确保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稳中有升。加强和改善社会救助工作,广泛开展社会捐助活动,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和救灾解困措施。
深入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创建“平安龙江”为主线,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机制,加大对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的治安排查和综合整治力度,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加强社会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农村和城市社区建设和管理,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加快构建公共应急体系,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的能力。
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做好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国有煤矿安全技术改造投入,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认真做好道路交通、城乡消防、危化产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防止各类事故发生。严格安全执法,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惩治安全生产领域的腐败现象,严肃查处事故责任者。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普遍提高劳动者安全生产素质。
认真抓好信访工作。贯彻和落实《信访条例》,加快建立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综合治理上访秩序,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继续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切实抓好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假售假、欺行霸市、哄抬物价等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大力整顿食品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建设和完善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整顿农用生产资料市场,切实保证产品质量,有效遏制价格上涨。
努力改善城镇居民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完善大中城市功能,加快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排水、交通通讯、供热供气、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扩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面积,大力推广廉租房,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兴建农民工公寓。认真抓好旧城改造,从今年开始,用两年时间消灭城市棚户区、城中村。继续强化煤城沉陷区治理,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适当提高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的补贴和补助标准,提高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经济补助和义务兵家属优待标准。设立高校贫困生助学贷款贴息资金。落实国家关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改革的各项政策。加大省级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全部兑现县(市)、乡(镇)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津贴补贴。引导和督促各类生产经营企业不断提高从业者的工资水平。合理调节收入分配,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
改革攻坚和加快发展的繁重任务,对各级政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振奋精神,同心同德,清正廉洁,真抓实干,努力建设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
一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按照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明确规范政府职能定位,切实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今年要做好省直29个部门、195户企业的脱钩转制工作。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优化组织机构,减少行政层级,理顺职责分工,推进电子政务,降低行政成本。不断完善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
二要增强科学民主决策能力。健全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拓宽决策思路,优化决策方式。特别是在涉及群众利益、公共安全等问题的决策方面,要由政府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请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一起调研论证,提出若干方案和政策建议,然后由政府选择、审核和批准,改变政府及其部门自己调研论证,自己提出方案政策,自己审批,自己执行的传统做法。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人民建议征集、重大事项社会公示、社会听证和专家咨询等制度,提高决策透明度。积极落实人大的各项决议和决定,认真采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畅通民主渠道,自觉接受监督。
三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从基层和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严格依照《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所确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及时、全面、准确、真实地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凡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都要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大力推行“阳光政务”,在土地使用、工程承包、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方面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制。
四要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深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积极推行与完善集中许可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审批行为。加强行政执法层级监督,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大力推行城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解决行政执法职责交叉、多头执法的问题。进一步清理和调整行政执法主体,大幅度减少行政机关委托事业单位执法行为,逐步消除行政职能体外循环现象。
五要加强勤政廉政建设。认真实施《公务员法》,进一步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各级领导干部要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埋头苦干,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不良作风。深入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快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继续解决好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认真查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严肃党纪政纪。
六要继续改善发展环境。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坚决消除“部门主义”。要强化服务意识,坚决克服“衙门作风”。要强化诚信意识,坚决反对“言而无信”。认真解决好上下梗阻、左右掣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切实把促进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要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把审批、执法、检查等重要岗位作为监督的重点,对那些刁难设卡、以权谋私的违法违纪行为严惩不贷。
各位代表,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起步之年,任务光荣而艰巨,责任神圣而重大。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勇于创新,扎实工作,为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开创我省“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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