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十一五”是我区发展史上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总体上看,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仍将是机遇与挑战并存,但机遇大于挑战,有利因素多于不利因素,内外环境有利于我区加快发展。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把握机遇,明确“十一五”时期发展的基本思路和主要任务,积极应对困难和挑战,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
“十一五”时期,我们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以及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以人为本,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落实“五个统筹”,切实把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必须坚持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更快更好发展为主题,以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和市场化为重点,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出发点和归宿,全面推进以富裕广西、文化广西、生态广西、平安广西为中心内容的和谐广西建设。
在综合分析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纲要(草案)》根据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会《建议》精神,提出了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包括经济增长、结构优化、资源利用、县域经济、改革开放、自主创新、社会发展、人民生活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
——经济总量要上新台阶。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和降低消耗的基础上,实现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左右,2010年人均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以上;期末万元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0%;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4%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6%左右。
——经济结构要上新层次。三次产业结构由2005年的22.3∶39∶38.7,提升为2010年的18∶44∶38,其中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9%;期末全区城镇化率达到40%;非公有制经济占全区经济总量的比重有较大幅度提高。
——自主创新能力要有新提升。研究与开发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由2005年的0.4%,提高到2010年的1.2%;产品创新体系、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和科学研究创新体系初步建立。
——改革开放要上新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进一步消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比较完善;区域合作与交流进一步扩大,开放型经济达到新水平。
——区域协调发展要有新突破。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全面开放开发取得重大进展,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现代工业和物流业等产业布局初步形成,对全区开放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中心城市聚集辐射功能进一步提升,县城和小城镇加快发展,城市群和城镇带初步形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县域经济加快发展,期末县域单位平均生产总值达到30亿元以上。
——社会事业要有新进步。实现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国民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9年;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90%,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扩大到8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县为单位覆盖率达到100%,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率达到70%;全区总人口控制在5200万人以内。
——人民生活水平要有新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6%左右,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5%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围绕上述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纲要(草案)》提出了“十一五”时期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这些任务包括富裕广西、文化广西、生态广西、平安广西建设的各个方面。推进富裕广西、文化广西、生态广西、平安广西建设,是结合我区实际、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战略思想的重要实践,是加快富民兴桂新跨越步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具体行动。“四个广西”建设既是“十一五”规划的主要内容,也是“十一五”发展的主要任务,必须通过“十一五”规划纲要的制定和实施,确保“四个广西”建设在“十一五”时期取得重要进展。在《纲要(草案)》中,第2至第7篇主要阐述富裕广西建设的内容,第8篇主要阐述文化广西建设的内容,第9篇主要阐述生态广西建设的内容,第10至12篇主要阐述平安广西建设的内容,第13至17篇主要阐述“四个广西”建设的重要支撑条件和体制机制保障,第18篇主要阐述规划实施的机制和保障措施。
一、坚持发展主题,着力推进富裕广西建设
加快经济发展,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是解决当前我区各种困难和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基础和前提。“十一五”时期推进富裕广西建设,《纲要(草案)》提出要切实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这是提高产业素质,增强产业竞争力,加快推进富裕广西建设的根本要求。要继续巩固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推进工业化进程,迅速提升第三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一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在确保粮食稳定增长的前提下,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发展优势特色农林牧渔产品,推进农业优势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重点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健全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应用体系,建立健全农业服务体系,提高农业服务保障能力。突出抓好农村道路、水利、能源、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在引导和鼓励农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的同时,加大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步伐,继续实行对农民的各项直接补贴政策,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积极推进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不断增强农业和农村发展活力。二是全面实施工业兴桂战略。加速推进工业化,强化工业主导地位。大力发展资源型工业和现代制造业,着力抓好制糖、铝工业、汽车和工程机械、钢铁、石化、建材、林浆纸、锰业、医药、食品等优势产业。大力发展产业集群,形成产业聚集辐射效应。集中力量在优势产业和重点行业中培育出更多的强优企业和知名品牌。广泛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制造业,增强优势制造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开发高新技术,加强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开发应用,力求在生物、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环保、现代中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取得突破,充分发挥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孵化、辐射和带动作用,促进工业优化升级。根据各市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推进各类工业园区建设,特别是加强国家和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建设,促使其成为现代工业的聚集区。继续优化工业布局,加快南北钦防沿海地区工业发展,构筑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壮大柳州老工业基地,培育建设百色铝工业基地、河池有色金属工业基地、崇左和来宾锰工业基地,加快梧州、贺州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基地建设,推进玉贵走廊工业发展。重视矿产资源的勘探,为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源支撑。三是大力发展服务业。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服务业产业档次和现代化水平,努力把服务业培育成为我区经济的新增长点。以全面启动和实施建设旅游强省战略为突破口,做大做强旅游业。以建设区域性国际物流和商贸中心为目标,大力发展现代物流。坚持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方向,加快发展房地产、会展、金融、保险、信息等服务业。特别是充分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平台,带动南宁、桂林、玉林等有条件的城市发展特色会展产业和会展经济。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这是改善发展环境、夯实发展基础、增强发展后劲的重要措施,《纲要(草案)》强调,“十一五”期间,要按照完善设施、构建网络、健全体系、发挥能力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交通、能源、水利等方面建设力度,保持基础设施总体水平适度超前,支持我区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一是加强交通建设。围绕发挥西南出海大通道重要作用、建设连接东盟国际大通道和加快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总体发展目标,进一步加强公路、铁路、沿海港口、内河航运、民航等建设,做好各种运输方式衔接,构建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重点加快建设区内重要经济干线和出省通边公路,基本形成高速公路主骨架。加快建设洛湛铁路广西段等新线铁路,扩能改造干线铁路和沿海铁路等既有铁路线,提高铁路运输能力。以建设亿吨级大型组合港为目标,促进沿海港口向大型化、专业化方向发展。改扩建南宁机场和桂林机场,完善配套设施,增加国内国际航线,使其建设成为国际区域性枢纽机场。二是加强能源建设。进一步加快电源建设,加快发展水电,深度开发利用水能资源,同时继续发展火电,调整水火电结构,扩大装机规模。加强新能源开发与合作,鼓励企业合作开发煤炭、电力等项目,加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进一步加强电网建设。三是加强水利建设。以提高防洪抗旱能力为重点,加强水利工程设施建设。围绕工业发展和城市供水的需求,加强供水水源工程建设。
《纲要(草案)》对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提出了要求。强调要进一步完善投资项目建设工作机制。多方式、多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尤其要重视发挥非公有资本拉动投资的作用。继续坚持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制度,对关系全局、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重大项目,由政府统筹规划和布局并主导建设,纳入国家或自治区重点项目管理,在投融资政策、项目用地、建设保障等方面予以倾斜。加强重大项目建设跟踪管理,强化重大项目稽查和财政、审计监督。完善目标责任制和项目选择、滚动、责任、激励的工作机制,形成“开工一批、在建一批、投产一批、储备一批”的项目建设格局。
推进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这是发挥区域经济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加快城镇化进程,推动以城带乡发展的必然要求。要以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开发为龙头,以中心城市发展为重点,以县域经济发展为支撑,形成沿海地区、中心城市、县域经济相互促进、竞相发展的区域经济新格局。一是推进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全面开发。科学编制南北钦防城市群发展规划,高起点编制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区域发展规划,争取把该区域开发纳入国家重点区域发展规划。以港口建设为中心,进一步完善铁路、公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抓好沿海产业布局,加快培育发展沿海能源、林浆纸、石化、钢铁、修造船等现代工业和现代物流等产业。综合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资源,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制定实施支持北部湾(广西)经济区招商引资、引进高素质人才和先进技术、发展科技教育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完善区域经济发展机制,统筹其他经济区发展,鼓励和引导桂中、桂北、桂东、桂西经济区充分挖掘潜力和发挥优势,积极发展主导产业和特色经济。二是加快推进城镇化。坚持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道路,突出发展大中城市,集约发展县城和小城镇,培育形成城市群和城镇带。优先发展南宁、柳州、桂林等基础和条件比较好的城市,尤其要适应举办中国-东盟博览会的需要,加快把南宁建成现代化国际性城市。统筹抓好其他地级市的建设,使地级市向中心城市发展。进一步抓好城市规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经营管理,优化人居环境,增强综合竞争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三是做大做强县域经济。大力发展县域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扶持发展县域中小企业,壮大县域经济主体。在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特色资源富集地,建立农产品加工体系和优势资源型工业体系,培育优势企业和名牌产品,集中力量建设县域城镇工业集中区,引导各类项目和乡村工业向工业区集聚,加快县域工业发展。加快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发展劳务经济。切实加强县城和重点镇建设,提高承载能力,扩大县城人口规模,鼓励和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到县城居住和就业。完善县域经济发展考核、激励机制,培育发展一批特色鲜明、发展势头好、增长后劲足的经济强县(市)。
二、坚持协调发展,着力推进文化广西建设
文化是社会发展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对增强综合竞争力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推进文化广西建设是构建和谐广西的重要内容。《纲要(草案)》提出,建设文化广西,要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面繁荣文化事业,培育壮大文化产业。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这是建设文化广西的核心内容。《纲要(草案)》强调,必须强化理论武装,坚持和巩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和民族政策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特别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在全社会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使全区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大力塑造改革开放、文明礼貌、办事认真、奋勇争先的广西新形象。大力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构建具有广西特色的社会科学学科体系。
加强文化建设。加大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繁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加强文艺创作,建设高素质队伍,创作更多体现时代精神、具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优秀文化产品和艺术精品,培育和开发文化品牌。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积极引进世界优秀文化成果和管理经验,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合作,开拓以东盟国家为重点的国际文化市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培育文化市场主体,优化文化资源配置,加快组建文化产业集团。切实做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普查、发掘、抢救、开发利用和重点文物保护工作。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进一步提高优势竞技体育运动水平,积极发展体育产业。
加强文化设施建设。文化设施是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展示特色与形象、促进文化发展的重要平台和基础。加快构建以中心城市为主干、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文化设施网络,完善县市、社区和乡镇村文化设施体系。突出抓好基层文化馆(站)、图书馆、广播电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在大中城市建设一批重大文化设施。整合文化设施资源,充分发挥现有文化设施的效用。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着力推进生态广西建设
建设生态广西,是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的根本要求。必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纲要(草案)》提出,要坚持节约资源、环境保护、计划生育等基本国策,大力推进生态广西建设。
节约利用资源。推广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全面推行节约型增长方式。抓好一批重点行业和高耗能企业的节能技术改造,鼓励并推广使用高效节能产品,建立健全节能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化体系。推广使用节水设备和节水工艺技术,推进污水再生利用。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发展节能省地型公共建筑和住宅。推广使用低耗材的新产品和替代产品。推进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在重点行业、领域、产业园区和城市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加强对各种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促进资源有限、有序、有偿开发。
加强环境和生态保护。以综合防治工业污染、农业农村环境污染和城市污染为重点,切实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加强对重点流域、区域和重点企业的污染防治力度,优先保护好饮用水源。建设一批环保重大工程,重点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加大对重点生态公益林和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建设和管理力度。依法保护野生动植物,加强生物物种资源和生物安全管理,防止外来有害物种入侵。推进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等生态建设和石漠化治理重点工程,加强对重大地质灾害区的生态恢复和治理。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开展生态示范试点工作,打造绿色人居环境。
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严格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突出抓好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和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建立健全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和计划生育对象的各种奖励和扶助政策措施,稳定低生育水平。积极推行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实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程,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加强社区养老服务、医疗救助等面向老年人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维护和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四、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推进平安广西建设
加快平安广西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是构建和谐广西的重要保证。《纲要(草案)》提出,推进平安广西建设,必须加强公共服务,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全面推进依法治桂。
强化公共服务。这是政府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和途径。一是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提高疾病预防与控制、医疗救治和应急救助能力。重点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条件,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严格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结核病、乙型肝炎等重大传染病及非典、禽流感等新发传染病的传播。加强妇幼卫生保障。保护和发展中医药。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公立医疗机构改革,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药品市场和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管。二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建立健全分层次、广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逐步做实个人账户。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健全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分类逐步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问题。建立和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乡镇敬老院和五保村规划建设。建立城乡医疗救助体系,完善救助制度。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三是强化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应急管理体系。完善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健全重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后的社会动员机制,提高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提高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能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坚持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更加注重改善民生,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成果,逐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是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中小企业,增加就业岗位。建立和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二是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收入增长机制,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工资标准。三是扩大消费。引导城乡居民合理消费,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完善消费政策,培育消费热点。进一步开拓城乡消费市场,形成健康文明、节约资源的消费方式。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大力推进依法治桂。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努力保持社会稳定,是建设平安广西的重要内容。一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提高重大政务活动的公开程度和人民群众对政务活动的参与程度。发展基层民主,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加强社区民主建设。二是加强法制建设。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的各项权力和政策,制定和完善政府规章,做好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工作。加强政府法制工作,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严格行政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推进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营造法制健全、管理规范、社会安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环境。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广泛开展双拥和军民共建活动,加强民兵预备役和国防动员工作。加强边防体系建设。三是努力保持社会稳定。强化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完善社会利益协调和社会纠纷调处机制,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改进信访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治安等刑事犯罪活动和严重经济犯罪活动。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