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青海省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资料:青海省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

2006年02月10日 17:54   来源:青海新闻网   
   
    (七)加强统筹协调,全面发展社会事业

    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把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科学文化素质。

    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坚持科学人才观,完善人才培养、评价、任用、流动、激励等工作机制。制定人才资源规划,加快建设以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为主体的人才队伍,突出抓好高技能人才、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和青年人才的培养。继续落实人才政策,努力构建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平台。善于爱才、识才、容才,营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环境。

    全面发展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基础教育、民族教育,统筹发展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积极扶持民办教育。完善“以县为主”的农牧区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加强以农牧区寄宿制学校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47亿元,完成农牧区266所中小学校舍的改扩建任务。落实对贫困生的“两免一补”政策,确保全省“普九”人口覆盖率达到86.8%,青壮年非文盲率达到93%。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层次,搞好新青海大学的省部共建。积极发展高中阶段、职业、成人和现代远程教育,加大与发达地区的教育合作。扶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建设。

    加强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科技攻关和产业化。整合资源、突出特色,不断改善科研基础设施条件。加强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联合与合作,指导转企科研机构加快股份制改造。加大部分重点科研实验室、科普基地、研发中心的建设和科技投入,重视学科带头人培养,进一步推动以企业技术创新为重点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认真做好科技富民工作,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带动农牧业增产增效。

    促进文化体育事业繁荣和文化体育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实施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加强农牧区和城市社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启动实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精心打造具有地域民族特色的文化品牌,办好民族文化旅游节和民间工艺美术展。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加快国有文化单位改革步伐,发展经营性文化产业。整顿规范文化市场,发展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化艺术事业,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加强全民健身,提升竞技体育水平,大力扶持和培育体育产业,加快多巴国家高原体育训练基地及环青海湖民族体育圈建设。

    加强公共卫生建设。强化公共卫生管理职能,基本建成省、州、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公共卫生预防救治体系。增加农牧区基础卫生设施建设投入,投资2500万元改造94所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结合建立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和大病统筹制度,扩大新型合作医疗范围,新增8个试点县,力争参合率达到85%,累计覆盖270万农牧民。深化城镇医疗服务体制改革,提高重点医院的卫生服务水平。整合基层医疗卫生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引入市场机制,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积极解决城市低收入人群的“看病难”问题。

    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巩固扩大农牧区“奖励扶助”、“少生快富”工程试点成果,确保政策兑现。加强人口问题研究。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计生工作由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同时提高人口素质转变。

    (八)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坚持以人为本,竭尽全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让各族人民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

    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改善就业创业环境,全面落实财政投入、小额信贷、免费培训、税费减免等扶持就业政策。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第三产业,倡导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等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统筹做好高等院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提高一次性就业率。

    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继续巩固“两个确保”,规范和完善城市低保制度,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非公有制企业的社会保险参保率,研究制定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办法。做好社会保障基金收缴工作。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认真做好灾民救助、农牧区特困人口基本生活救助、大病医疗救助和五保户供养等工作。

    努力改善和提高人民生活。鼓励城乡居民增加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其它合法收入,逐步建立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收入增长机制。采取更有力措施,切实解决住房、医疗、上学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问题。进一步推进和规范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加快困难企业的危房改造。认真做好贫困家庭学生的就学资助工作。加大以整村推进为重点的开发式扶贫力度,抓好扶贫资金和各类资金的匹配使用和“直接到户”工作,年内解决1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九)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不断构建民族团结、文明健康、谅解宽容、民主法治的和谐社会。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努力促进社会文明。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干部群众的头脑,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五个特别”精神,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努力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与法律法规相协调、与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努力形成人人想干事、人人能干事、人人能干成事的良好社会氛围。深入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以理想信念为核心的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有效整治网吧、图书、音像市场和文化娱乐场所,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形成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和睦融洽的民族关系。认真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健全村民议事和民主监督制度,把农牧民的各项民主权利真正落到实处。继续推进村务公开、厂务公开,扩大基层民主。坚持采用教育、协商、调解的方法同运用法律、政策、行政的手段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建设管理有序、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

    加强社会管理,努力促进社会稳定。扎实推进“平安青海”建设。坚决抵制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分裂渗透活动,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集中力量解决信访积案。建立健全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深入开展拥军优属和军民共建活动,加强国防教育,搞好民兵预备役和国防建设,巩固军政军民团结。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外事、侨务工作,做好地震、气象、测绘、档案、文史、参事、保密、地方志等工作。关心和支持妇女、儿童、老龄、助残、红十字等事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十)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精心编制“十一五”规划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充分认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进程,反映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用改革的精神、改革的思路、改革的办法,做好我省“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

    创新总体规划内容,强化战略指导功能。抓住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深入调研,突出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项目、重要政策,进一步明确产业布局和优势产业的发展方向。注重公共服务、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优化发展环境等内容,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战略性和前瞻性。

    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深做细专项规划。根据政府履行的公共职责,以及需要政府支持、调控和引导的领域,搞好全省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特色产业、社会事业、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等专项规划,做到项目明确,重点突出,布局合理,保障措施可行,更好地为项目决策和建设提供依据。

    加强分类指导,把区域规划放在重要位置。做好区域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强地区之间的协调与合作,统筹重大基础设施、生产力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把经济中心、城镇体系、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等规划到具体的地域空间。区域规划力求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着重对西宁经济圈、东部人口密集区、西部重点资源开发地区等进行规划,提高区域的整体竞争能力。

    加强规划之间的衔接,形成协调发展的合力。搞好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之间的相互协调,尤其要加强我省规划同国家有关部委规划的衔接工作,争取把我省的一批重点项目纳入国家规划。规划衔接的重点放在发展目标确立、重点项目实施、重要产业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布局等方面,形成功能清晰、衔接协调的规划体系。

    各位代表,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对政府自身建设提出了新标准、新要求。各级政府必须以加强行政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我们要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切实把政府的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环境上来。在科学履行好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更加注重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解决政府“缺位”问题。改变政府对微观经济干预过多的现象,着力解决政府职能“越位”的问题。积极推行事业单位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努力解决政府职能“错位”的问题。

    我们要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切实加强政府法制工作,依法规范政府行为,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加强政府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重视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作用,认真办理人民代表的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主动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及各人民团体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和支持人民群众、新闻媒体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建立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制度和决策责任制度。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实施新闻发布制度,增强决策的透明度,使政府工作更好地体现民意、集中民智。

    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观念,坚持维护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关心群众的疾苦重于一切,解决群众的困难先于一切。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大兴求真务实之风,重实绩、鼓实劲、求实效,不提哗众取宠的空洞口号,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坚持从严治政,加强廉政勤政建设,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切实加强对公务员的教育和管理,提高公务员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扎实、正确履行职责的公务员队伍。

    我们要进一步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善于总结新经验,注意把握新趋势,以创新的思维谋划工作,用发展的办法解决问题。坚决克服因循守旧、不思进取、消极无为的精神状态。坚持把抓落实作为振奋精神、转变作风的关键环节,凡是做出的决策,条条要落实,要办的事情,件件有着落。

    各位代表,青海的发展正处在一个重要的机遇期。我们面临着千载难逢的良好机遇,肩负着富民强省的崇高使命。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领导下,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保持清醒,团结奋进,为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开创青海更加美好的未来而努力奋斗!

(责任编辑:龙巍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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