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年近六旬亲兄妹为房对薄公堂 法官和谐执行留亲情

2012年04月05日 17:08   来源:大河网   
    “都说房子大了,亲人的关系就疏远了,我就不信,依我看,亲情比一切都重要。”执行法官老田的一句话,说得当事双方都愧疚地低下了头。

    这是4月5日发生在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一幕,当事双方是一对年近六旬的亲兄妹,为了房子对簿公堂,虽经法官耐心调解达成了协议,但因为妹妹未履行已经生效的调解协议,亲哥哥竟然来到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要将妹妹赶出家门。

    一套集资房,令亲兄妹对簿公堂

    事情还要从1999年说起,哥哥刘强是郑州一家搪瓷公司的职工,当时单位要集资建房,因为手头不宽裕,刘强找到了自己的妹妹刘芳,希望妹妹能借钱给自己。

    听说哥哥有困难,妹妹二话不说,拿出了自己的全部积蓄,替哥哥缴纳了5万9千多元的购房款。随后,刘强以自己的名义办理了全部购房手续,但房子却从2001年11月起由妹妹刘芳一家人居住。

    2003年4月4日,刘强拿到了写有自己名字的房产证,但在房屋归属问题上,兄妹二人却产生了严重的分歧。

    刘芳认为自己是借用了哥哥的名义,她才是该套房屋的实际购买人,不断要求哥哥刘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哥哥嫂子则声称,该套房屋属于单位集资建房,妹妹不具备购买条件,只是借钱给了自己,自己才是合法的所有权人。

    “当时妹妹没有地方住,我就同意让她住在我的房子里。可现在我的房子已经被拆迁,我想要回这套房子,她竟然说房子是她的,太不讲理了,我只好将她告到法院。”

    不履行调解协议,哥哥竟要将妹妹赶出家门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经过审理,确认哥哥刘强才是房屋的真正所有权人。为了维系兄妹间的亲情,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法官耐心进行了调解,最终,兄妹二人达成调解协议,由刘强夫妻二人于2011年12月1日前一次性支付刘芳夫妻201080元;刘芳夫妻于2012年3月1日前搬出该争议房屋。

    调解协议生效后,刘强按照约定将钱交给了刘芳,可令他没想到的是,到了今年3月1日,刘芳仍未从房屋中搬出。这下彻底激怒了刘强,他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将妹妹一家赶走。

    为亲人和睦,法官和谐执行挽救亲情

    “案情虽然简单,但若是将刘芳一家强行赶走,势必会加剧兄妹二人的矛盾,即使执行完毕,他们受伤的亲情也很难再弥补。”作为一名有着丰富经验的执行法官,老田深知处理家庭矛盾不能硬来,他决定力争和谐执行,尽全力挽救破裂的亲情。

    田法官苦口婆心,从兄妹生活的点点滴滴不断说服着双方。转眼两个小时过去了,刘芳和嫂子眼里都饱含着泪水。在田法官真诚的劝解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刘芳一家继续生活在刘强的房屋内,至2012年6月30日;刘芳每月向刘强支付800元房租,从3月至6月共四个月;如6月30日刘芳不腾房,7月份将支付双倍房租1600元作为惩罚,同时自愿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

    看到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田万顺法官心里说不出的高兴。他告诉记者,他也有兄弟姐妹,看到亲人之间对簿公堂心里很不是滋味。“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作为一名执行法官,严格执法虽然是自己的责任,但如果能够用经验缓和家庭矛盾,化解亲人间的纠葛,挽救已经破裂的亲情,那才是我最大的心愿。”(文中人物系化名)(线索提供若禺穆童)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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