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打工仔击退砍刀队重审宣判 不属正当防卫

2012年04月13日 17:03   来源:新华网   记者刘巍巍
    备受社会关注的常熟“4·2聚众斗殴案”,12日在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重审宣判。法院认定何强等持菜刀守在发案现场一方行为不属正当防卫,以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何强等6人一年六个月、缓刑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等。曾勇等持砍刀上门斗殴一方以聚众斗殴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以及缓刑。2011年4月2日,以曾勇为首的一干人持刀至常熟市忠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守候在这里的何强等人互砍...

    常熟6打工仔击退24人砍刀队被认定斗殴4人获刑

    这是一场被网友们称作“动作大片”的“战斗”。

    曾某等24人来到江苏常熟忠发投资公司二楼办公室。双方交手。20岁的何强和他另外5个湖南老乡手持菜刀、电脑音箱、椅子等将其击退。双方互砍数十刀。

    这一幕被摄像头完整拍下,传到网上后被疯狂传阅。而常熟官方对此事的判罚结果更是引发网络持续争议。被网友认为“英勇反击”上门打人者的湖南打工仔,被当地法院以“聚众斗殴”判刑。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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