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水价确定涨0.66元涨幅50% 付诸实施待时日

2012年04月21日 10:28   来源:南方日报   郑佳欣 刘静
    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昨日举行第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广州市自来水价格调整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将在会后整理印发。据悉,广州市政府要在6个月内对审议意见回复办理情况,在一系列程序走完之后,新水价方案将付诸实施。

    据了解,按照《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的有关规定,水价调整应当向常委会报告,并由常委会出具审议意见。

    广州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的《关于广州市自来水价格调整情况的报告》显示,调整方案对水价听证会2个方案采取折中处理,确定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价为1.98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3.46元/立方米,特种用水20元/立方米。按照最终修改方案,市民最关心的基本水价也就是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水价为1.98元/立方米,比现行1.32元/立方米提价0.66元,涨幅正好达到50%。新方案还将居民用户第一阶梯水量提高到26立方米,第二、第三阶梯用水量相应提高。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表示,保证自来水供水安全和质量属最基本的民生事项,广州市政府要在财力可能的前提下,继续加大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力度。要科学、合理制定阶梯水价的具体实施办法,保证水价调整方案的顺利实施。要切实加强对供水企业的监管,促使供水企业加强成本控制,不断提升管理和服务质量。要建立完善水资源费与终端水价的价格联动机制,并逐步实行自来水成本定期公开制度。

    据悉,具体审议意见将在会后整理印发。针对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市政府要在6个月之内回复办理情况。而办理情况会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再次提交常委会审议,或采取进一步的监督措施。这也意味着,新的水价方案并不会马上执行。

    最终方案的多处修改基于何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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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民第一阶梯水价涨0.66元每立方米?最终方案的多处修改基于何种考虑?……昨日,南方日报记者就此次水价调整的热点问题采访了广州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

    问:提交审议的方案与听证方案相比有几处修改:居民用水基础水价采取了折中价,第一级水量有所上调,非居民用水水价提高,这分别是出于什么考虑?

    答:居民用水基础水价选在1.98元每立方米,主要是考虑到听证参加人的意见以及采纳了一些群众建议,在总体水价涨幅不超过50%、居民水价不超过2元的前提下确定的。

    结合南方人用水比较多的特点,将第一级水量再增加4立方米,达到26立方米,让更多的家庭基本用水不受影响。有市民还提出疑问说26.5立方米怎么收费,我们听取建议,将多出的0.5吨累计到下一个月计费。

    对非居民用水价格调高,一方面是在总体水价涨幅不超过50%的前提下变动,另外也是有多位听证参加人提出,应该通过经济杠杆调节经营性企业用水量,使之节约用水,从而保护水资源。

    问:在征集意见期间,有没有关于低收入群体的提议?

    答:本次水价调整对低收入群体基本没有影响。根据自来水公司的统计,困难群体的人均用水量大约每人每月4到5吨,现在的方案是7吨以下都按照0.7元每吨收费,确保他们用水不受影响。而且广州市对低收入群体还有物价补贴,去年补贴过三次,今年第一季度也将给予补贴。

    问:听证会上多位听证人对供水企业提议,这次审议的方案有补充这方面内容吗?

    答:我们根据听证参加人以及市民意见,增加了约束自来水公司的内容,包括要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漏损率、提高服务效率等。接下来可能还要根据人大的审议意见再进一步细化明确。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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