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阶梯电价一档较低或“按年结算”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江苏省阶梯电价一档较低或“按年结算”

2012年05月02日 14:50   来源:扬子晚报   石小磊 王赟
    说法

    江苏可能会参考沪浙出“按年结算方案”

    针对江苏家庭用电的实际情况,夏季和冬季用电量大,春季和秋季用电量相对较少,从前几年国家开始酝酿阶梯电价指导意见伊始,社会上关于区别季节划分电量的呼声就很高。

    从目前北上广浙四地的方案看,北京两套方案全部按“年”为周期结算电量。上海市提出的三套方案中,划分季节和按年为周期这两种方案分别有优缺点,按季节划分不同档次的毛病在于,“由于气候原因,每年天热和天冷的时间分布不均,用电高峰月份很难科学、合理确定”,而按年划分存在的问题是“全年电价前低后高,时间跨度较长,可能会产生一定矛盾”。

    对照省物价局日前公布的听证方案,不少家庭最近都翻出了此前的电费单算起账。连日来,有不少读者致电本报,大家的反映都集中在一档电量不够用,以及夏冬两季用电明显高于春秋两季。

    江苏的气候特点、用电结构与上海、浙江最为接近。居民提出的夏冬两季一档电量根本不够用的问题不应该被排除在听证方案之外。对此,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季节性用电差异已经纳入到我省阶梯电价考量范畴,“很有可能按年结算。”

    当然,正如上海市的听证方案中所说,按年结算“可能会产生一定矛盾”,不过有支持此方案的市民也表示,这一方案比按季节划分不同档次更容易操作,平时电费可以按照往常结算,12个月下来超出的电量电费完全可以一年集中结一次。

    按年计算能省多少?看三户典型南京家庭晒电费

    我们来看看,南京的三户家庭提供的持续一年的用电情况。算下来,按年结算比按月结算,多少可以起到些“削峰填谷”的作用,少花些钱,也有利于鼓励大家春秋季尽量少用电,为夏冬季“留下余量”。

    先看两个计算公式

    按月结算

    ◎公式1:套用月用电量超过204度,但未超过348度的家庭:您家当月多花的钱=(月用电量-204)×0.05元

    ◎公式2:套用月用电量超过348度的家庭:您家当月多花的钱=(348-204)×0.05元+(月用电量-348)×0.3元

    按年结算

    ◎公式1:套用年用电总量超过2448度(204×0.05元+(年用电量-4176)×12),但未超过4176度(348×0.05元+(年用电量-4176)×12)的家庭:一年多花的钱=(年用电量-2448)×0.05元

    ◎公式2:套用年用电总量超过4176度的家庭:一年多花的钱=(4176-2448)×0.05元+(年用电量-4176)×0.3元

    样本一:徐福庚三口之家

    用电情况(2009年)

    1-2月 498度

    3-4月 473度

    5-6月 411度

    7-8月 545度

    9-10月 466度

    11-12月 379度

    全年 2772度

    家住南京佛心桥19号的市民徐福庚告诉记者,平时就他和妻子两个人在家,白天上班,基本上都是晚上用电多,在本地读大学二年级的女儿每周六周日也会回家,每年学生放寒暑假时是三人在家。他向记者晒了一下自己一家2009年一整年的电费单。

    徐先生说,这一年他家一共用了2772度电,花费1223元钱左右。如果按照现在的听证方案,除了11、12两个月每月平均用电量为199.5度是在第一档,剩下每个月平均用电量均已进入第二档,一年要多交17.4元左右,达到1240.4元左右。他认为,自己家用电并不算浪费,不应该被算在“不受影响的80%”以外,因此他认为现有的第一档电量定得太低。

(责任编辑:韩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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